volker88 wrote:難道房價只能是年薪100萬以下,房價一定要控制在1000萬以下才叫"居住正義" ? 原來在若干年前居住正義一直存在著所以沒人喊只有這幾年才開始沒有所以之前能買沒買的不要再唉了
Zood Reenk wrote:樓主該去當老...(恕刪) 企業可以依財報,按獲利的比例,分給員工,但現在財報真實性也受質疑。而且大部份企業的調薪和紅利計算方式都不透明,愛加多少就多少,要不就不加,明明財報都很好,股價也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