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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產權問題

早年多半是因為國有地而沒去登記..?
房子那麼舊應該有後來增建的部分,把後來增建的部分留著,
66年前起造的部分陸續拆掉,剩下的房子就是你父親蓋的,而且依法繳交補償金跟租金給政府,
這樣之後跟政府處理起來會不會比較單純一點??
軟趴熊
軟趴熊 樓主

…那房子4/5都得拆除了

2025-08-30 19:29
軟趴熊 wrote:
我在台東有一...(恕刪)


我媽媽的老公 過世 房子也有產權的問題,另外已經繳完房貸,但都沒去設定,後來請律師去跑和處理書面程序。

樓主大大這個年代更久遠,更需要花一些心力釐清處理。
以下幫你用AI依據你個人的情況題作詢問,你再斟酌是否步驟可行。希望一切能順利。

您好,理解您的困境。這確實是一個很複雜且需要專業處理的案件。根據您提供的資訊,您的情況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與國有地承租權的確認。
我會將處理流程分成以下幾個步驟,讓您能更有系統地理解並著手處理。

步驟一:確認房屋現況與歷史資料
首先,您需要釐清所有現有的資料,並盡可能多方蒐集。
 * 檢視現有買賣合約:仔細閱讀您手上的手寫買賣合約,確認以下資訊:
  * 買賣雙方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 房屋坐落地址及土地地號(如果有的話)。
  * 買賣時間與價格。
  * 合約上是否有雙方簽名或蓋章。
 * 尋找相關繳費證明:
  * 地租繳納收據:您提到每半年要繳納地租,請將歷年的繳費收據全部找出來,這是證明您長期佔有並使用該土地的重要證據。
  * 房屋稅籍證明:雖然您說沒有稅籍,但仍建議您前往稅捐稽徵處,以您父親的名義查詢該地址是否有任何房屋稅或房屋課稅資料。早年有些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仍可能因為有使用事實而有被課徵房屋稅。
 * 尋找相關人證:
  * 詢問鄰居或長輩:向住在附近的老鄰居或親戚打聽,是否有關於這間房屋買賣的印象。他們可以作為證人,證明您的父親確實是房屋的買受人。

步驟二:處理國有地承租與房屋所有權問題
在蒐集完資料後,我們需要兵分兩路來處理:國有地承租與房屋所有權。
1. 國有地承租權問題
您需要前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在地辦事處。
 * 提出承租權確認:攜帶您父親的買賣合約、地租繳費收據以及您自身的繼承證明(如戶籍謄本),向國有財產署提出申請,說明您是原承租人的合法繼承人,希望能將承租名義變更為您的名下。
 * 確認基地承租面積:同時,請國有財產署協助確認您目前承租的土地面積及範圍是否與您實際使用的房屋基地相符。
2. 房屋所有權問題
這是最困難的部分,因為房屋沒有所有權登記。在法律上,這類房屋通常被稱為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
 * 證明房屋為您所有:雖然沒有權狀,但您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來證明所有權:
  * 買賣合約:這是最重要的書面證據,證明您父親合法取得該房屋。
  * 繳費證明:歷年來的地租、房屋稅(若有)繳費證明,證明您長期佔有、使用並維護該房屋。
  * 人證:鄰居或長輩的證詞。
  * 水電費單據:以您父親名義申請的水電費單據,也是間接證明。

步驟三:法律途徑與後續處理
如果地政事務所或相關機關仍不願直接協助,您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 提起「確認房屋所有權」訴訟:
  *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您對該房屋擁有所有權。
  * 在訴訟中,您可以將您的買賣合約、地租繳費單、水電費單據、證人證詞等所有證據,一併提交給法院。
  * 法院會根據這些證據,判決您對該房屋的所有權。這個判決書,就可以作為您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強力法律文件。
 * 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俗稱保存登記):
  * 當您取得法院的勝訴判決或蒐集到足夠的證明文件後,您可以攜帶這些資料,前往地政事務所申請房屋的第一次登記。
  * 地政事務所會派員到現場勘測,確認房屋的實際狀況、面積及座落位置,並在審核所有文件無誤後,發給您房屋所有權狀。
總結與建議
這個案件的關鍵在於證據的累積。由於缺乏正式的登記文件,您必須透過各種間接證據來拼湊出完整的權利鏈,也就是**「房屋是父親合法買的」→「父親去世後由您合法繼承」→「您是目前實際所有權人」**。
強烈建議您:
 * 諮詢專業律師:由於此類案件涉及不動產權利,且程序複雜,建議您攜帶所有手邊資料,尋求一位專精於不動產登記或不動產訴訟的律師協助。律師可以更精準地評估您的情況,並為您規劃最佳的法律策略。

 * 準備預算:無論是訴訟還是登記,都可能產生相關的費用,建議您預先做好準備。
請記住,雖然看起來很棘手,但透過系統性的步驟和專業協助,您的問題是有機會獲得解決的。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隨時提出。
軟趴熊
軟趴熊 樓主

您的說明非常詳細,我已經稍有眉目,很謝謝您。

2025-08-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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