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SYSTEM wrote:
修改法令放寬銀行放貸資金水位
首先,你要先瞭解銀行對於存放款比例的規定:
1.銀行收到的各類存款總額,要先扣除法定準備金,
依存款種類不同(定存較低,活存較高,支存最高)
以10%計算好了,也就是說你收到100萬,能用的是90萬。
2.銀行要預留庫存現金,以備客戶隨時領取,一般銀行大概預留5%
3.用於建築購屋貸款的,最高不超過30%,這也就是目前大家在喊銀行沒錢了,
因為很多銀行的購屋貸款總額都接近30%
4.用於投資的,不得超過銀行淨值的40%,其實這部份才是銀行風險最大,
也最賺錢,也最虧錢的部位,因為一個投資錯誤,虧到幾十年翻不了身要賣家產都有可能。
5.剩下的部位,就是貸給企業或其他雜七雜八的貸款,都算在這部位。
你說要修法放寬銀行用於購屋貸款的水位?
1.是法律規定,無法動。
2.是只能多,不能少,不然客戶領不到錢,隨時爆發擠兌。
3.你想增加,銀行卻不想,因為購屋貸款對銀行來說是最不賺錢的,
現在存放款利差不到1%,要不是政府規定,銀行才不想承作購屋貸款,
你應該不知道有幾間非商業銀行是不做購屋貸款的吧?
4.要縮減銀行的投資水位?銀行老董非跟你拼命不可,那是銀行目前主要獲利來源,
5.要縮減企業融資讓你們去炒房?那台灣的中小企業會倒更多,
台灣第二次本土金融風暴就緊接著上演,哪個總統腦袋有洞才會動這部位。
結論就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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