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大姐的,所以你原因是什麼。還是你有其它的証明,証明房子其實是各姐妹共同擁有,然後平時的管費和地稅房稅是誰繳的。當然,房子是你大姐的名字,基本上很難談。除非當初有另外証明。你的問題只能說好好的和大姐談,有時候當初錯了一步,沒有証據就,結案了。別想太多。真的想要問法律,可以找相關的法律詢問,來01。這種事要是真的能幫你解決,那就真的是01事件了。...
你沒有說明當初房子是用何種方式取得如果是繼承取得的,那就是你大姐的如果是買賣取得的,就準備相關資料包括自備款當初大家出資的證明還有分擔房貸繳納或轉帳的證明到法院用借名登記的名義訴訟可能有機會取回原本的持分詳細的情形可以請教律師
henry999 wrote:它應該是繼承時登記在大姐名下,姐妹也應有持分只是沒登記共同持有我的例子~我是長子..當初繼承父親房子,登記我名..稅我在繳...單據我都有留將來要賣,所有稅我會先扣除,所得再與弟平分 有這種事?當初談繼承時應該其他兄弟姊妹就要聲明放棄繼承才可能由你一人繼承登記在你名下,不然應該是共同持有。你名下的繼承的房產將來賣了願意分給兄弟算是你個人請情義自願的,若一切依法你真的可以不分一毛錢給人(不過兄弟可能就從此不來往)。
Ting 0714 wrote:這裡想問問大家最近家裡談都更,條件很好,不過,房子登記大姐,但她一人不同意,我們姐妹就算也有共同負擔貸款,大姐不簽名,我們是不是也沒辦法?若日後房子賣掉,大姐不分給我們,我們是不是也沒轍?請問有沒有不傷和氣可以保障我們其他姐妹的方法?謝謝大家 先瞭解大姐不同意房子登記她名子的原因,是單獨繼承還是共同繼承還是長輩還在? 那就登記長輩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