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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社會怎麼會有居住正義?

居住正義 不是 買房正義
窮人每個國家都有,買不起就是租。

新加坡也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房。
以下轉貼

新加坡 不平等的樣貌

至於張教授所調查的低收入戶,雖然也是住在政府興建的組屋裡,但他們必須繳納房租,並不持有房產,換句話說,他們跟政府租房子。他們所住的地方叫Rental flats。雖然Purchased Flats跟Rental Flats都可以叫組屋,但意義卻大不相同。(關於住者有其屋政策,可以參考我的舊文)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政府規劃組屋時,常常把Rental Flats跟一般中產階級住的組屋蓋在不同社區,在各界壓力下,近年來新加坡政府有考慮興建更多的混合社區,減少階級間的隔閡


在新加坡,低收入戶的工作,如書中所見,包含了打掃、收銀、在櫃台銷售化妝品等等,簡言之,這些商店的消費者就是中產階級,而窮人則付出勞力伺候這些消費者。

政府不是留新青安給年輕人機會買房了?

總不會連頭期款都要政府出吧?
你是否在尋找新加坡?

資本主義要無限上綱, 勞基法也廢一廢好了, 有錢最大
要學新加坡,很好,先問房地從哪來 ?是天上掉下來的嗎 ?

新加坡「住者有其屋」政策(上):同樣措施放到台灣,大部份人會覺得是共產黨鬥地主

這樣制度,喜歡嗎 ?

文章很長,節錄一些房地從哪來的.

華萊士便發展了一套「強管制」的土地制度,這土地利用的模式,便是今日新加坡地權制度的起源。為了要兼顧「所有的土地都是公家地」跟「自由港開發需要的土地需求」兩種可能有衝突的原則,華萊士做了幾件事。

第一件事情就是進行村鎮計劃,成立了土地分配委員會跟市鎮委員會,從1823年開始,進行通盤市鎮規劃,被認為無權蓋房的人,房子就會被強拆,而得到權限蓋房的人,房子照樣會被強拆,但會得到補償金,並重新被分配到適合建設的地區去蓋房(第一個新加坡的市鎮計劃叫Jackson Plan,約實施在1827年)。

第二件事情,就是公開拍賣土地的使用權。萊佛士的第一筆拍賣,便是拍賣了當時的商業廣場用地,一小時內就派出,價格高達了1200英磅,跟東印度公司要支付給蘇丹的年俸差不多。

第三件事情,便是在1823年跟英國承認的蘇丹還有天猛公換約(換約完成是1824年,當時萊佛士又離開新加坡島了),確認了蘇丹將交出新加坡島「完整的主權跟地權」給東印度公司,地權轉移乾乾淨淨,新加坡於是變成了鄰近地區唯一一個有「乾淨地權」的地方。


1949年,新加坡有31%的土地,是英國殖民政府保留的公有土地。了1960年成長到44.0%,則是出於百年前拍賣的99年租期的土地到期的緣故。也就是說,光單純出於萊佛士當年設計的土地制度,新加坡在獨立的時候,政府擁有全國4成土地的完整地權。

1960獨立之後,新加坡持續收購土地,為了解決雜亂市容跟貧民窟的問題,新加坡把原本的住民從自己的房子趕出來,興建公共組屋,一來一回,徵收土地時被趕出來的人,又被收了回去,只是現在改成住在政府蓋的房子裡。

鑑於土地收購價格昂貴跟麻煩,1966年新加坡國會通過了的《土地徵收法案》(Land Acquisition Act),只要是出於「有利新加坡發展,無論是有利城市或產業的理由」(needed for any public purpose,by any person,corporation or statutory board…for any residential,commercial or industrial purposes),新加坡政便可以用「合理價格」收購任何私人的土地。

這有別於一般國家的土地徵收,須出於特定的項目才能徵收,1966年的法案賦予了新加坡政府的空前權力,通常只見於共產主義國家。到了1988年,前後總共有270,000個家庭從自己的房子裡被趕了出來。今天新加坡有了全國9成的完整土地所有權。拉斯基的幽靈,盤旋在萊佛士坊和新加坡河的上空。



在1960年代李光耀提出的「住者有其屋」的大旗下,公有土地的比例高速擴張下,新加坡也跟著大規模興建組屋。雖然公民還是有地方住,從住自宅改到住組屋,土地的關係就不一樣了,新加坡除了成為全國最大的地主,也成為了大家的「大房東」



台灣社宅運動的脈絡,為何跟新加坡的發展會有這麼大的差異?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在台灣是先經濟發展了,出於近年房價作為「資產」價格奇高,變成不是人人買得起,才有了社宅的討論。但在全世界許多地方,經濟高速成長的時候,工作機會集中在少數地方,於是出現了擠在城市的大量無家可歸的勞工,甚至形成了貧民窟。新加坡作為港口城市,便是最極端的例子。

台灣則不一樣,台灣在日治時期時,後藤新平選擇跟遍布在台灣鄉間的大大小小的地主合作(《台灣列紳傳》裡統計領取紳章的台灣地方菁英,高達1020名,平均一個街庄超過一名)。日治時期的重要產業,如蔗糖等,都需要糖廠深入鄉間,鐵路、馬路將台灣的鄉野串連起來。與大部份的歐美殖民地不一樣,台灣經濟活動從未只集中在港口。

戰後經濟起飛,台灣仍然承繼了類似的模式,是「農村工業化」,大量的中小企業成立在各個地方,將整片西台灣串連起來。儘管仍有許多勞工跑到高雄、台北找工作,但整體來說,各縣市移民的壓力比世界上大部份高速發展的地區小了很多。

在這種發展態勢下,戰後台灣的家戶自有住宅率高達7成乃至8成,並沒有地區形成鐵板一塊的貧民窟(但雖然不少外國人可能覺得台灣市容絕大部份都看起來像貧民窟…)這些在民國60年到70年離農去工廠工作、或是進到辦公室上班的台灣人,大部份都買得起房子。

因此,台灣政府長期以來,從未通盤去構思社會住宅政策。出於同樣的道理,當我們要去看別的國家的社宅政策,我們也必須一起檢視這些國家、城市的發展背景。

台灣如果要實施「新加坡模式」的困難之處在於,政府不可能像新加坡低價收購全國9成的土地,新加坡人買組屋可以這麼划算,除了補貼、公基金、貸款之外,一個原因便是新加坡是「買房不買地」,在新加坡那些會一同買地的Landed Propery,一般的新加坡人也買不起。
888calvin

以前徵收是公告現值+4成...現在被覺青搞成按市價徵收了..[是在哈囉]新加坡土地制度另一個複雜的面向:(資產升值政策)像不像台灣都更一坪換一坪?..三觀不正的群眾選出的政府...有甚麼能力會做事?

2024-07-07 23:01
omniyeh wrote:
要學新加坡,很好,先問房地從哪來 ?是天上掉下來的嗎 ?

政府的地其實很多 , 不然你看時不時就有政府賣地的新聞 ,而且價錢還不低
這些地如果不賣,或者是賣了錢拿去買稍微外圍一點的土地來蓋社宅,那也是沒問題的,就派政府不做而已
Ja100cky

888calvin 台灣就這麼小是能多外圍? 我身邊不少只要離上班多10~20分的距離就有買得起的新房,但他們都不要,呵呵

2024-07-08 18:12
888calvin

是不是?買得起的就叫外圍了...[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2024-07-10 11:37
Ja100cky wrote:
政府的地其實很多 , 不然你看時不時就有政府賣地的新聞 ,而且價錢還不低
這些地如果不賣,或者是賣了錢拿去買稍微外圍一點的土地來蓋社宅,那也是沒問題的,就派政府不做而已


很好,有多少 ?原來本國政府這麼多地啊 ?那當年還搞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要叫地主釋出土地的國民黨是大白痴嘍 ?一些地主含恨被迫讓出土地,拿了工商業的股權,日後有幸成為大資本家的,可後代世世代代子孫就跟國民黨作對到底了.

那那些重劃區,自辦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台 GG 蓋廠也要徵收,都怎麼回事 ?政府自己土地自己搞一搞不就完事了 ?
我已經認命躺平,買不起房,房價太高不是房子問題,
是我薪水太少的問題,是我賺太少的問題。
omniyeh wrote:
要學新加坡,很好,先...(恕刪)

這不就是國宅嗎
說這麼多 還不是要政府出手
而現在發展的就是社宅
只租不買的模式
omniyeh wrote:
要學新加坡,很好,先...(恕刪)


炒的時候說台灣地小

新加坡
不是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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