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何必曾相識 wrote:新青安太不公平了,買房還要頭期款?如果真的要照顧,無房民眾,就應該開放,無頭期款,即可購買房產啊!殊不知很多人,可是月光族,哪來頭期款啊?這年頭,不買房就得炒股,不炒股,就得做奴。 光是五年寬限期就知道是要炒房的呼籲取消寬限期
Daniel Wen wrote:不用頭期款~乾脆連分期也不用繳豈不更好?現在房價動則上千萬,不用頭期款,每期要繳的金額與利息就更多連頭期都擠不出來,確定後面幾十年收入都不會有波動,分期都繳的出來? 這叫沒有財商難怪你不能炒房賺大錢炒房沒人在還貸款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