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666888 wrote:背了房貸就是「房奴」!認真工作、斜槓跑外送、吃泡麵、不消費、認真還債! 胡說八道,樓主是Z大與01多多嘴裡的溫多,吃便當,騎機車,用廉價手機,開二十年破車(非破許車),吃300元豪華大餐的溫多.上次有個紅酒哥說他有錢但沒房還酸魯空以示區別,但馬上被Z大無情貶為魯空一族.
登卡普 wrote:這個劇本完全不對,怎麼可以用 → 公告地價作為「申報地價」的依據?[]應該要【實價課稅】才對,這種稅率根本就是在助長炒房,應該要不分城鄉以間為單位,最低消費從套房每間100萬起跳,2房型就200萬,3房型就300萬依此類推 讚成!!增加建商囤地壓力,當然也有可能轉嫁給消費者。
lawtaipei wrote:苗北王的典故是?...(恕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9&t=6851965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7&t=6818875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6784599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6838946
01投機失敗房套們, 看到自己說自己買房壓力大, 喊苦的, 就發揮落井下石之能事, 東酸西酸的.倒是遇到溫空時, 例如遇到lycer大, 覺得自己搭不上比不過, 就發揮東扯西扯的能事, 屁放不出一個, 只會講543的.
lawtaipei wrote:收到112年度地價稅繳款書,心中五味雜陳。2‰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公告地價作為「申報地價」的依據,計算結果尚不至於造成負擔。上個月還在想,如果提前清償一部分房貸本金,每個月可以減少1000元的房貸支出,(這1000元如果)拿去繳地價稅也不夠。嚴格來說,自住的地價稅的負擔不重,對自住的人來說是福音。只是孩子還小,房貸負擔重,日子過得苦。 沒有買房的話,是租房住還是跟父母住?如果本來是租房的話,應該月繳的貸款跟租金差不了多少如果本來是跟父母住的話,可以先把房子出租,加上你每個月的浄存,七八年就可以把房貸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