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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凶宅最新騙法 頭七看屋更有感

又是這種沒有服務只有話術的爛房仲 ,趕快倒店關門吧 !台灣不需要這種詐騙房仲公司!
ad6939 wrote:
一名人妻指控,日前她...(恕刪)


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啊

就房仲直接把這間簽下來 再幫她賣掉就好

真不會做生意 退掉幹嘛 加價賣呀⋯


Ps: 自然身故不算凶宅 提告可能不會贏
故意隱藏真相,被發現真相後還要收人家違約金,根本是吃人夠夠,當別人好欺負喔!
的確不算凶宅,但算特例

比較想知道哪家房仲,以利避免
這是自然死亡,沒人知道。你就是上凶宅網也查不到

房仲多嘴,讓你毛毛的
自然死亡都不行嗎? 這本來就不是凶宅。
自然死亡都算凶宅,全台灣都是凶宅
到底是簽約前一刻得知?
還是簽約後不到5分鐘得知?
根據維基百科凶宅是指曾發生枉死、他殺、含冤或恨而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同時伴隨人們的相關心理因素 或是靈異事件頻傳的建築物,所以這個標題其實不太對
心肌哽塞確實是算自然死亡 不算凶宅
在來是在"簽約前" 房仲已經告知了
但是你還是要簽下去
那就是你的問題比較大了
如果心裡毛毛的 你當初為什麼要簽下去?
白紙黑字 簽了你就輸一半了
成立一個專賣凶宅的部門,不好嗎?

清清楚楚的,誰負責一般宅,誰負責凶宅,各司其職,

負責一般宅的,就負責一般宅,

負責凶宅的名片拿出來,寫個“凶宅專案經紀”

清清楚楚,這樣也不會有糾紛了。

陰宅都有陰宅專賣了,

弄個凶宅專賣,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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