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個專賣凶宅的部門,不好嗎?清清楚楚的,誰負責一般宅,誰負責凶宅,各司其職,負責一般宅的,就負責一般宅,負責凶宅的名片拿出來,寫個“凶宅專案經紀”清清楚楚,這樣也不會有糾紛了。陰宅都有陰宅專賣了,弄個凶宅專賣,有那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