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殺價要求450萬含服務費,並且開始進入斡旋,房仲來找賣方談450萬含服務費,當然這450萬變成包含買賣方的服務費,其實你應該要自己留一點空間,如果你一開始要求實拿470萬,搞不好一次成交了,不過你即然都說450,回說不行就好,房仲如果想賺,自己會去壓縮自己的服務費!
PerryTinTin wrote:請問大家,先說明一下...(恕刪) 如果白紙黑字有寫清楚450萬為實際交付屋主的總金額,那就是450萬,房仲提成就應該不內含在450萬內,我猜一定是沒有當下寫清楚合約,才會出這種問題 ,你如果要改找別的房仲,那可能會有衍生違約金的問題喔,這點要注意
12年前新秀,當年的年收入?房屋仲介的收費,法規規定,賣方4%或買賣雙方,不得超過6%,無論哪一方支付,最高都只能百分之六。別妖魔化房屋仲介,從業人員,年薪達百萬少之又少,大體上年平均收入50-60之間居多。賣方想用實收多少,來減少支付服務費,同樣房屋仲介業者在最後快成交前,會修改合約成為正常支付服務費方式,也別擔心房屋仲介會多收取服務費,因為這不只要回溢收款項,從業人員甚至還會觸犯刑法,業者也會被罰款,所以請樓主安心,真想賣房屋,就合理支付服務費,從業人很辛苦跑斷腿...
依照經驗,踩硬點最後一定可以達到你要的賣價!仲介都是這樣,遊走買賣雙方,2邊都賺,好的物件甚至自己下手再轉賣。所以,別被話術騙了,要收服務費就賣到賣家想要的價格,不然,憑什麼收服務費!要靠降價才賣得出房子的仲介不是好仲介!
PerryTinTin wrote:房屋開價520萬,跟房仲談實拿要450 你說了實拿就是要實拿仲介原本就會一直不斷用話術測試你的底線看你堅不堅持~另外你太老實如果心裡想要實拿450下次記得跟仲介說要實拿470~這樣你有點退路 兩方都有台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