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Kiss wrote:
大家好,中秋佳節快樂...(恕刪)
為什麼一定要繳稅?
自地自建,先假定未來沒有要賣,那建議用逐年贈與的方式
網路上查到案例:
本案透天厝登記在母親名下,土地增值稅試算金額為0元,房屋+土地 公告現值總額約為1,300萬元,若直接由母親贈與兒子,不想被課徵到贈與稅,逐年贈與預計約要6年的時間。
《規劃方式》
母親先辦理夫妻贈與,將透天厝產權的一半(房地公告現值約650萬)贈與過戶予爸爸,由父母共同持有透天厝。(夫妻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不會用掉贈與額度,也免贈與稅)
父母共同贈與予兒子。
第一年度109年10月:共同贈與建物全部+土地1000分之378
第二年度110年01月:共同土地1000分之394
第三年度111年02月:共同土地1000分之228 (第三年贈與完,土地合計持分:全部1分之1)
先藉由夫妻贈與共同持有產權,在共同贈與兒子,原先若由母親1個人贈與約要6年才能全部移轉完成;現在夫妻共同贈與予兒子,時間縮短為3年。
若如樓主所說,房屋+土地 公告現值總額約為500萬元
那2年就解決了
最快今年年底前+明年年初辦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