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沒啥問題今天和父母吵架,被父母趕走,還指望父母給房子?或是些敗家子沒事吸毒鬧事,還期望父母給房子?這些人當然要獨立出來租屋沒抽到就別哀,乖乖存錢買房反正那玩意也只能租幾年,搬家又是一筆錢不如找其他地方便宜又不用搬來搬去的
ugogy wrote:就算爸媽有100間房,就算爸媽年收入破億,只要不在同戶籍內且本人名下沒房,就有申請社宅的資格 爸媽有100間房還是可以申請社宅的人出現了新北社宅停「千萬麥拉倫、保時捷、賓士」政府應再檢討社宅申請資格,提供給真正需要的人
版主所提的弊端確實存在,但是又顯得太過極端。假如父母有100間房,我是絕對不信該子女名下沒有房產。但是那種父母有3~4間,但子女名下無產的情形確實存在,然而這種情形就限制該子女申請社宅似乎理由也不是很充足。再者,大家都希望能夠嚴格審查申請者,然而行政是需要成本的,目前人力有限,負責審核的單位當然只能進行書面形式審理,除非立法院也來立法加薪三萬。
我來解答社宅申請資格設計的邏輯1. 資格從嚴,社宅僅提供給那些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急需照顧人口,你可以得到萬分之一張選票2. 資格寬鬆,社宅可以給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符合「資格」的人抽樂透,抽不到是他們自己倒楣,但是你有提供他們樂透彩券,你可以得到十分之一的選票就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