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ccc wrote:原坪數持分不得變更 這種嘟更才有價值 沒意義後面一定變大樓,持分有什麼意義不能想賣就賣實坪換虛坪本來40坪變成幾坪可以住最後就是管理費、公用電等...每月繳到爽繳到哭本來透天好被這樣搞,繳的那些錢夠夏天冷氣24*7不關兩個月還有剩moacetyl wrote:這次是剛好遇到選舉年,平常新聞兩天就沒了 打官司非一年半載社會關注、選舉年又如何風頭過了有人理嗎?保的了一時保不了一世O案也是一樣...反正房子沒了後面接手的會很?宣告OO後換個??屁事沒有換張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