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y6996 wrote:
所以講那麼多
能直接點告訴原PO
要用那一條法律來求償嗎??
Juloser wrote:
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是賣方
在房屋成交後尚未驗屋交屋前
仲介私自將房屋鑰匙交給買方讓買方進出房屋
是我發覺仲介問我的問題不對趕到房屋時才發現屋內電燈未關閉(有錄影存證)
事後詢問仲介她說是買方銷售業務將鑰匙交出的且過程中沒有陪同買方到場也沒有向賣方告知
對於賣方的權益損失有什麼可以請求的嗎?
目前是有想到買房侵入住宅還有跟仲介要求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
但房仲那邊一直打模糊仗,只說權益受損他們全權負責
但沒有白紙黑字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所以上來本版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john010021 wrote:
二手屋買賣,都簽約成交了
一般都是現況交屋或是載明問題於合約上
這空窗期的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誰付,合約有寫入嗎?
前屋主認為自己是屋主
新屋主認為自己是屋主
過戶期間約1個月吧?
前屋主因為新屋主忘記關燈產生的損失就要求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
應該是非常耗電的燈具才會讓前屋主那麼介意
如果前屋主心理有陰影過不去
可以要求取消交易,自付損失
可以告新屋主要求損害賠償
可以告仲介管理不當要求損害賠償
給仲介賣房好多問題,還是自己賣吧,自己跑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