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合約已簽訂,建商突然告知停車位只有使用權

樓主還是先看看05號車位在使照竣工圖上是什麼?
這與當初合約已不同,這可能真的要找專業人士解答了,這邊應該問不出答案....
去搜尋建築法規也沒有什麼是今年5/1公告實施跟停車位有關的,如果有,請建商拿出條文..
個人是覺得建商當初早就知道了,只是售屋時未說明,交屋時才告知..有欺瞞消費者嫌疑
法定停車位應可登記產權,個人覺得建商應該是賣獎勵車位...
Trillionaire2020

要花錢諮詢律師 [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2023-05-22 15:32
建議:
1.請建商提供核定的建築執照及附圖以確認該車位確實存在以及在建築執照核定時的使用限制;
2.請建商提供核定的使用執照,以確認該車位是合法可資使用的車位。同時確認其他車位的性質(法定車位、獎勵車位、增設車位,抑或法定殘障車位)
3.如果是法定殘障車位,那你就要跟建商好好討論一下了,因為這如果交給特定住戶使用,應該有違法之虞。而且日後如果真有住戶拿著殘障證明天天停在這位上,你就麻煩了。(分管契約雖可以限制住戶間的使用方式,但也不能違法啊!)
4.找出當初銷售時的說明,看看這車位的位置、說明等,跟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上的有沒有不同。
這兩年不管房屋或汽車都是賣方市場
所以一些牛鬼蛇神亂七八糟的條約都出現了

真慘!!!!

吃定消費者了
Trillionaire2020

[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2023-05-22 15:32
"法定"無障礙停車位?
將來有其他殘障人士要停,"法定的",你可以說不嗎?
網友講, 不如有牌的律師講 !!!

諮詢一下, 付點小錢可以安心很多 !!!

基本上建商的說法, 我覺得應該也對 !!!

因為這個規劃方法我看過別人也有 !!!

你的土地持分一定有比 其他沒車位的人多 !!! ( 即使你沒有登記產權的實際停車位喔!!! )

未來!! 我說未來喔! 如果都更或是改建, 你都會比較佔優勢!!! 因為你持份比較多!!!!

注意喔! 你繳土地稅的時候也會多一點!!!

以上也是非律師的言論啦! 強烈建議 你現在趕緊找律師 代書 諮詢一下 才是上策 !!!
看清楚合約

違約就是收集資料

提告
法定車位本來就是公設
一樓開放空間也是公設
而法定車位是約定專用
一樓開放空間如果要供特定住戶使用也可以約定專用
就是一般說的"分管協議"
少數建商為了多賣錢
會把頂樓或一樓開放空間賣給特定住戶"約定專用"
每個購買人簽約時會再多簽一份"分管協議"來規避責任

樓主買的車位和地下室其他車位都是公設
也都是"約定專用"
問題在"使用執照"的內容
建物本身依建築法規定將地下共用空間規劃法定停車位
依法規可以將車位登記在權狀上
明明本質也是"約定專用", 但形式上更接近"專有部分"
建案一樓開放空間依使用執照多數不能做"停車空間"使用
但建商超賣車位
樓主確實買到約定專用的車位, 但並不符合使用規定
未來如果被檢舉或稽查
分管協議並不能牴觸法律
有可能就不能當車位使用
不過實務上很少人會去檢舉
台灣到處都是私人地隨便就劃車位停車
最常見的就是華廈、公寓的騎樓人行道被當車位使用
其實都是違法的
很多人扯多了,現在發文者的狀況不是在於能否作為停車格。

而是一開始建商是對買家說有土地持分,但現在則變成是沒有,差異是在這點。

如果在購屋時建商就有說停車格為無持份的專用契約,那風險就是買家自己評估,不接受就不買而已。

但現在是合約簽了,房屋也蓋完了,要交屋前才改合約內容,這就有點過份了。
花錢買停車位有持份一定會有土地所有權狀,沒給權狀買的就只有使用權,購屋契約上的持份是在HOLL嗎?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