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set wrote:房孝如 我對信義房屋沒有啥好感~信義房仲都很油條...都是愛理不理的我寧可找永慶或住商光牠們網站上很多房源~好幾個都虛假房源...已經賣完還不下架我現在都上591或上永慶的去看
房屋仲介業就像天下烏鴉都是黑,只是黑的程度有深淺,都是靠欺騙與隱瞞賺不義之財。我發現永慶加盟店也很黑,幾年前委託他們買房被多收仲介費,是我弟去辦的他只聽該店說仲介費折扣比別家低,但沒寫在契約上,後來收的費用比一般行情還多。還說和他們合作的代書收費較低,結果那代書收費沒比別家少,還服務不完整。
enzo69356 wrote:我對信義房屋沒有啥好感~信義房仲都很油條...都是愛理不理的我寧可找永慶或住商光牠們網站上很多房源~好幾個都虛假房源...已經賣完還不下架我現在都上591或上永慶的去看 10年前有句口頭禪賣房找永慶買房找信義這幾年不流行這句但是,早期有這種口頭禪,是有它的原因的所有房仲都可信、也都不可信!------------補充我的想法:永慶這幾年很會空戰、很會網路戰、很敢下廣告費至於成效?自己想我不會說我不過小老百姓沒有大律師群撐腰~~
pleausrx5 wrote:不是啊,這個去查判決...(恕刪) 你才是小綠綠吧? 來洗版的? 你才沒有查判決吧?判決無罪的是110年自字19號、111年自字2&3,有罪的是111年自字7 號誹謗罪成立,內容指出因為被告人貼文說一個社區的幾樓幾樓交易紀錄不能在網站上查到,檢察官還是審判庭有操作並查到相關交易紀錄,被法官認為誹謗。看到關於粉專至少拆了4筆訴訟,我想應該是告訴人律師團的策略,拆成多筆案件給不同法官審判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總有一個法官有機會見解不同。勝訴的3個都是依照可公評以及已盡到查證事實前提,加上主觀意見及有公益可受公評之言論自由判無罪。最後一個有罪的部分(111年自字7 號/112 年度上易字第 61 號),在於貼文中說一個社區的幾樓幾樓交易紀錄不能在網站上查到==>死了,網站這東西是可以改的,判決書有提到檢察官還是審判庭有操作並查到相關交易紀錄(這....清朝的劍拿來斬明朝的官?),被告無法舉證自己當初貼文查不到的證據(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因此判定貼文這段查詢價格的論述不實(但其他有關交易的部分是事實),判文字誹謗罪成立,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後面被告上訴敗訴,因被告與告訴人已於上訴判決前和解,改判緩刑2年,不得上訴。小弟不專業判讀請大家多多指教補充個相關新聞原來上訴判決書提到告訴人要撤回的原因是已經和解,但因超判決已成無法撤回。所以後面高等法院判緩刑。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4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