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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已核定,請教各位大神!

我朋友2002年買台北市虎林街房子, 從那一天起聽說要都更,

一直都到現在2023年, 21年過去了, 還在都.

當年小孩子大概6歲, 都出社會快娶妻生子了, 應該會等到孫子輩出社會吧.

Trillionaire2020

偷偷跟你說: 台北市每間老房子都 "聽說" 要都更 [^++^][^++^][^++^][^++^][^++^]

2023-04-17 17:47
gs1479 wrote:
各位前輩:小弟有個房...(恕刪)


朋友是在大龍街都更,

都更完好小間

還要貼錢
gs1479 wrote:
我有個房客跟我租屋,108年來租,說舊房都更,建商已開始補助租屋費用,要拆屋了,所以來租,預計租3年,結果到現在112年,舊屋區還是頭好壯壯,夜晚也是有人在點燈(區內有人不搬),也是有人當初同意現在不同意,在打官司,我就擔心我的案子也是一樣的翻版........


房客過幾天可能就搬回舊家了.

gs1479
gs1479 樓主

搬不了,房客原本是公寓4樓,4年後現在男主人長期洗腎臥床了,因我的房子是1樓進出方便,所以也搬不回去了。

2023-04-17 19:25
法定建蔽率51.9%
法定容積率313.33%

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數字,住宅區通常是50/300。
Wasabia wrote:
法定建蔽率51.9%...(恕刪)
我也不是很清楚是怎麼算的公式
原因就是我們這一塊基地裡有商業區70%440%跟住宅區50%300%(建蔽率容積率)都有,
政府核定資料就是這樣寫了,我也不懂。
Wasabia

那我懂了,有一小部分的商業區。

2023-04-17 19:50
gs1479
gs1479 樓主

是的! 真的是一小部分

2023-04-17 22:55
gs1479 wrote:
我是透天,土地9.79坪,依都更計算機顯示應分回46.7坪(含公設)+車位另計
我知道走權變,也已經核定了(共同負擔46.39%)


如果是正常的權利變換

應該會轉換算成金額

再用金額選擇你要的房子價值進行找補

如果有約定的合建約...那就看怎麼跟建商談

且你問的更新獎勵到底是幾%...應該在新北市

都市更新處都會公告...自己去查看看

也可以知道審議到底審議啥鬼
gs1479 wrote:
各位前輩:
小弟有個...(恕刪)


樓主您好~
第一個問題資訊不足,但現階段容積獎勵是多少並不重要
已核定的前提下,獎勵值等都已經底定
算法上,容積移轉不計入獎勵值,那部分屬於建商成本
扣掉容移之後,依小弟個人經驗約莫是法定容積的1.4~1.5倍

第二個問題,都市更新的分回以「權值」為基礎
您若是選擇更新後店面,若剛好坐落地段很黃金,則有可能需要找補價金
若選擇樓上層住宅,以現有資訊估計可能可以分回2戶以上

第三個問題,因為已核定
原則上所有行政程序都已經完備,就只剩下拆遷跟建築
所以此時收同意書已無意義,建商依事業計畫申請建照及拆照之後
就有請市府代拆的權力,詳參「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 」


以您提供的資訊,小弟判斷應該是不錯的地段
但也有可能建商壓著核定函不蓋或建照建築期間拉超長
等看看市場買氣如何,也是這幾年小弟在業界常見手法
以上小弟淺見,大guy就4醬~
有誤再請其他大神補充~
最好還是有獎勵坪效計算表才可以實質計算,因為容獎還要加上免計容積部分才會準確,以上 建築師
3C成癡 wrote:
樓主您好~第一個問題...(恕刪)

原來容移不算在容獎裡面,現在才知道,但是我爬文說:
概略上:容獎是地主6:建商4;容移是地主3:建商7 分?? (大概 通案來說)
照理來說容移是建商成本,但是是依靠都更來建,所以通常也會分點給地主,對嗎?
我再找找歷次審議資料看看。
謝謝

因我是商業區透天住家,分回的確可以到2戶(最小2房)或1.5戶(3房)或1戶(大4房)
都內含1車位。

難怪他說不收同意書了,雖然我知道有代拆法規,但是實務面來說
要搞到政府代拆不是很難看?? 對建商也不利吧?!
其實反對戶最主要原因是針對10年前的估價太低。
走都更權變是以送審當時的估價下去算的,103年送案時3家估價都是60萬/坪。
現在這邊新建案開價都是80萬/坪,不過實登平均也才69萬/坪。
我也同意您的看法,我也認為建商再壓時間,再看看市場買氣情況趨勢好的時候再進行下一步。

現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要拆屋完成才算是比較重大的節點。
Wasabia

容移是地主3:建商7 分?? (大概 通案來說)20年前是這樣沒錯,近年來建商獲利降低,我看過的幾份資料差不多都是1:9。

2023-04-18 11:34
gs1479 wrote:
9.79坪,依都更計算機顯示應分回46.7坪(含公設)+車位另計
我知道走權變,也已經核定了(共同負擔46.39%),只是馬後炮而已,但還是想知道....

問題3:接下來程序?
爬文結果:應該是建商10日內公告拆遷補助計畫,居民遷移後拆屋,並請所有權人依建商選定銀行辦理土地信託(依據權變計畫),然後申請建照>建造>完工驗收>申請使照>交屋?
實際面:根本沒有100%同意,搞得下去?據說是94%同意,而且建商也說"現在不收同意書了",是因為核定公告了的意思嗎?

PS:先說明一下,我是最先同意都更的,不是釘子戶,這案子從98年搞到現在,厲害了我國都更..............

我家後面海山站的整排海砂屋,在1999年921地震時就已經判定危樓,就剩少數幾家釘子戶對分配坪數不滿意還是不同意
有些原本同意然後聽到別戶條件比他好又反悔不同意了
24年了還在喬,建商都不知道換幾個了,前幾年看起來好像快成功了後來建商覺得原住戶要求太多加上材料大漲沒利潤就完全消失了
認識的朋友住在裡面沒錢另外買房子的只好在家裡到處用鋼樑頂著加固
唯一重建可能應該是地震整個垮掉才可能重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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