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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獲利分配的問題

所以我前面說啊, 有賺都吵成這樣, 那賠售豈不拔刀相向?

傻瓜才和朋友合資.

曾經有麻吉來跟我借錢, 我直接拒絕. (非救命錢, 朋友說要投資另一個我不認識的朋友的公司)

好朋友的交情最容易因為錢而生變.........

朋友後來也能夠理解.
A的說法是對的

不然B為什麼不去貸款?出包時代價是貸款的人要背。

才53萬,A一定很後悔省電53萬和人合作。

沒A的500萬這案子跟本成不了,管他這 500萬是A去向銀行、父母、朋友 借來的

盲點:以為貸款不是錢不是成本。

今天A出500萬,如果A不說是貸款來的,還會有這些問題嗎?
peggydoggy

A可以貸到錢,是因為房子掛他名下,錢也是房子抵押來的,不然問A如果今天是房子掛B名下,B去貸款,A願意B用53+550當成本嗎?如果A不願意,那還有啥好說的。

2023-04-07 13:18
boomfantasy wrote:
各位前輩好最近我的朋...(恕刪)

這個case只要把銀行貸款的繳清,就根本沒有信用問題吧,我會支持B的方式,先給A一筆獲利總金額的5%當作人頭費,剩下的按當初出資的比例去算
貸款人拿人頭費就好了吧....

以後不要跟A合作談錢的事
只是個過程 wrote:
好朋友的交情最容易因為錢而生變.........
朋友後來也能夠理解.

當然會生變
到目前為止
樓上評論誰是誰非的人都沒看清原文是A和B就連頭期也要部份信貸
所以A才會主張房貸也要算入成本比例
以01的標準
就是兩個出不起頭期的人一起開槓桿炒房
這不是合資的問題
是兩個人本來就都一樣心術不正
事後當然都會斤斤計較囉

這應該是講好由A去貸款的, 若A單純要自己去貸, 那也應該照比例負擔房貸支出, 如果沒有, 憑什麼只有B在付呢?
法院見就知道要給多少了!!



賺錢都可以有爭執,賠錢肯定吵翻天了



boomfantasy wrote:
各位前輩好最近我的朋...(恕刪)
Lexus001 wrote:
試想,共同投資創建公司,然後A是法定代表,之後公司向銀行貸款,賺了錢之後的盈餘分配是各分得50%,還是A的投資額+貸款額?...(恕刪)

合資共同開公司
不管是賠錢和賺錢, 都是依股份比例去分配
股份比例就是"股東個人"出資比例
公司營運向銀行貸款, 等於是股東們一起貸款
並不是法定代表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 債務人就是法定代表一個人
至於股東投入股份的出資來源, 看是去哪借錢, 貸款, 那才都是股東個人的事
沒那麼複雜
樓主的CASE不是可以依樣畫葫蘆套上去
peggydoggy

如果A貸款來買的錢跟房子無關,A確實可以說他成本要加上550,B則只是來插花的,但是很明顯A貸款的抵押物是房子,沒有兩人一起出頭期款買房,哪來貸得出550?

2023-04-07 13:13
boomfantasy wrote:
各位前輩好最近我的朋...(恕刪)


所以為什麼要合資買房?
若為男女朋友婚後再買才是正解,若為一般朋友,根本自己找麻煩

扣掉A的人頭費後,按出資比例分吧
boomfantasy wrote:
各位前輩好最近我的朋...(恕刪)


A真的貪得無厭

這樣說好了,如果沒有大家共同的房子做抵押,A有辦法去貸款550來出資嗎?

用大家共有資產當抵押,然後貸款的錢算做他個人的出資來分配獲利,天底下有這種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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