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跟你說 高雄很多市區土地(還沒縣市合一時的高雄市)都是商三商四商五還不是都是透天住家時代不同了 這些土地的容積率確實可以吸引建商這狀況如果放在台北市 這些容積率的土地要談都更應該大家都要 確實差太多原屋主跟建商都爽
要看你買的那一戶的「使用執照」能否登記為你要登記的「行業用途」,住宅區也有賣場、一般事務所、店面登記商業區也有住宅登記另外使用變更也不是隨便可以的,也要符合消防法規這類有的沒的...要搞一個生意人很多可做的都是灰色地帶,所以生意人通常會和氣生財衛生局、環保局、國稅局、都發局、消防局...熱心民眾暖身中
我想你會問這個問題,應該是擔心住宅被當商業使用;根據我觀察機率是很小,因為住宅當商用划不來,現在店面辦公室不貴,另外,商業地通常地坪較大,蓋起來算是大型住宅,大型住宅會有實行力高的管委會,商業使用也要符合住宅管委會的規範。拿來登記營業地址應該是可以的,其他的用途都不好用。
要看建物使用執照上的用途。住商混合大樓的使用執照上應都有哪幾層可做為商業使用,若只有寫住宅的樓層就只能做住宅。若你在用途住宅的樓層硬要做商業登記,建議評估管委會管理方式及鄰居。基本上不要弄到鄰居不爽;大概上班無聲下班準時熄燈訪客比野貓還少見,員工只有兩三個且都彬彬有禮還幫忙看家打掃撿垃圾顧小孩,鄰居可能會睜一眼閉一眼的。但若你惹毛了住戶,例如飲料滴在梯間沒擦、搭電梯身上有煙味,你就會常常收都發局的公文要你限期改善或要求會勘,煩到你歇業或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