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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官方的房地產登記買賣已經是實坪制囉

登卡普 wrote:
想把實坪單價變成一個...(恕刪)

登卡普 wrote:
所以這些主體結構全都沒登記也沒計價,就等於全部免費送嗎?!


不計價也應該要登記吧,
不然為大空間公設而買的人權益受損怎麼辦>?
維修管理費分攤才有依據.
國外都怎麼做?
PassiveIncome wrote:
不計價也應該要登記吧,
不然為大空間公設而買的人權益受損怎麼辦>?
維修管理費分攤才有依據.
國外都怎麼做?

也應該要登記 ← 目前就已經是了。

所以又繼續跳回灌水、虛坪鬼打牆的無限輪迴。
PassiveIncome wrote:
這意思是官方或是建商不會拿虛坪去當比價基礎的意思.
買房才記已經太慢, 要跟別人比之前就先列才有用.
不管是跟其他建案還是其他國家.


誰買房如此簡單比價,每間房子條件都不同,又不是超市買飲料。

買房考慮很多,地點鄰里素質方位屋前屋後格局通風採光日曬隔音建商等,最後再協商價格,有經驗者甚至不考慮低價房。

誰會這麼懶,依賴官方或建商比好單價?
PassiveIncome

仲介最常講的就是這句... 每間房子條件都不同

2022-12-05 14:55
STE25

仲介或代銷只是為你跑腿,買房要自己獨立思考。沒經驗者,看文宣很期待、看樣品屋超心動、比價挑便宜覺得賺到,最後爛房爛在你手上。我從來不買便宜貨,真心不騙!

2022-12-05 15:11
PassiveIncome wrote:
這意思是官方或是建商不會拿虛坪去當比價基礎的意思.
買房才記已經太慢, 要跟別人比之前就先列才有用.
不管是跟其他建案還是其他國家.


我知道你說的,但你要知道源頭在哪裡。

公設面積持分一登記到權狀,就一定要顯示以昭公信。

權狀要顯示公設面積持分,簽約時就一定要註明。違約才有求償依據。

簽約要簽的話,先前跟你談的估價或網站就一定要顯示公設面積,否則這份合約不符先前所談,根本不能簽。

最後,公設面積,在談的時候就要顯示,就一定會被當成均價的分母成分。這是人性,你摀不住。

好了,這部分不是政府做的,不是制度上不許可的標示。591,樂居網,也不是政府架設的,你可以向591,樂居網抗議,只是沒用。你叫政府禁止 ? 政府只能依法行政,公平交易法也無法禁止這樣標示。

公平交易法只規定了,要讓購買者看見了足夠判斷的資訊。至於別的購買者,沒誤會,而你這個購買者會誤會,那就沒辦法了。

從源頭上,公設面積持分不登記到權狀,公設面積資訊,就摀的住,就是實坪制唯一的解法。就看你要不要玩下去。

你覺得很簡單的事,政府令行禁止,一樣要依法行政。要不然,去改法律。
PassiveIncome

同一建案下的公設攤分和不同建案下的公設攤分是兩回事,但買房的還是想要找到可以比較的基礎來做為清楚地買房依據.

2022-12-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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