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卡普 wrote:在共同富裕的制度下!有房產的富人把房子賣了,還有 3 ~ 4 折的價值可以回收。沒房產的窮人把錢存銀行,想要領錢直接打成豬頭,連根毛都沒有。 如今在對岸賣了房能不能把錢提領出來可能都還是個未知數,雖然銀行帳戶上確實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