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 wrote:
請教一下,若雙方己簽(恕刪)
以前板上曾讀過一個分享故事。
房客約滿賴著不走,房東將房子"短租"給數名外型不善的大漢,並給付鎖匙,幾名大漢當即拖著行李"住"了進去。
賴皮房客:你們是誰,怎麼跑進我家?
大漢:你家?我們剛租的房子,這是租約,你說是你家,拿權狀出來看。
賴皮房客:我是租房子的。
大漢:那你的租約呢?
賴皮房客:有啊,你看這是租約。
大漢:咦,這租約都期滿過期好久了,你怎麼還在這裡?
賴皮房客:我,我,我.....
大漢:你TMD別你你你了,老子們付錢租的房子給你住嗎?你趕快給老子快點收收滾出去,不然老子等下直接把這些破爛扔出去。
賴皮房客:你你妳們,我要找警察告你們私闖民宅。
大漢:闖你媽個頭啦!老子現在住在老子租的房子裡,你TMD的才算闖進來的吧,你要叫就叫啊!老二老三,房東說房子有附家電的,進房間把行李開一下,準備休息了。
賴皮房客:我打電話找房東。
大漢:找房東幹嗎?他去日本玩,昨天就飛走了,你找誰都一樣,趕快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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