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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約己到期且雙方簽了租賃契約終止書,能不能對該物件斷水斷電和換鎖?

99.99 wrote:
請教一下,若雙方己簽(恕刪)


以前板上曾讀過一個分享故事。

房客約滿賴著不走,房東將房子"短租"給數名外型不善的大漢,並給付鎖匙,幾名大漢當即拖著行李"住"了進去。
賴皮房客:你們是誰,怎麼跑進我家?
大漢:你家?我們剛租的房子,這是租約,你說是你家,拿權狀出來看。
賴皮房客:我是租房子的。
大漢:那你的租約呢?
賴皮房客:有啊,你看這是租約。
大漢:咦,這租約都期滿過期好久了,你怎麼還在這裡?
賴皮房客:我,我,我.....
大漢:你TMD別你你你了,老子們付錢租的房子給你住嗎?你趕快給老子快點收收滾出去,不然老子等下直接把這些破爛扔出去。
賴皮房客:你你妳們,我要找警察告你們私闖民宅。
大漢:闖你媽個頭啦!老子現在住在老子租的房子裡,你TMD的才算闖進來的吧,你要叫就叫啊!老二老三,房東說房子有附家電的,進房間把行李開一下,準備休息了。
賴皮房客:我打電話找房東。
大漢:找房東幹嗎?他去日本玩,昨天就飛走了,你找誰都一樣,趕快滾。
。。。。。。。。。。。。。。。。。。。。。。。。。。。。。。。。。
99.99 wrote:
請教一下,若雙方己簽(恕刪)


政府要保障弱勢的租客,你是強勢又有錢的房東.
所以你不可以對弱勢族群做任何動作,都是違法的.

基本上你要等他心甘情願地搬走.
webb6688

哥我也弱勢。闖紅燈多跑幾單...政府強制法拍我家要怎麼辦?

2022-10-27 13:17
謝謝以上的回覆,後來找了付費的法務諮詢,得到以下結論:

1. 租約未解除(租約未到期、到期前未表達不續約而變不定期租約),不得妨害承租人使用、出入房屋及其附帶權利,否則可能會觸犯刑法強制罪。
2. 租約已解除(雙方同意到期不續、雙方另做解除契約的約定),並在契約中有約定可任意拋棄滯留物品、換鎖或斷水電,則該行為不違法,但應給予適當遷移及處分時間。
3. 強制罪要件,需符合強暴脅迫手段,並強迫他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的故意,若對方已放棄或已失去該權利,未符要件的情況下難以成立。
4. 警察恐難以或不願介入以上民事糾紛,報警驅離效果有限。
突然想到很白爛的
非法改水電錶
再去自首...非屋主應該沒法裝表
99.99
99.99 樓主

大哥您好,這問題我問過水電行和台電了,他們都說,只要租客簽完台電給的切結書,台電一樣會重新裝錶和供電。

2022-10-30 2:02
99.99
99.99 樓主

我原本是問台電拆電錶,後來台電說可以請水電行向台電申請施工來暫停供電(不用拆錶),恢復時比較便宜,但水電行說租客可以用切結書來申請復電,我再回台電問,台電也說基本上租客簽切結書後,就會復電。

2022-10-30 2:06
補充一下,如果按合約內容進行滯留物拋棄、換鎖、斷水電,會不會被告?

律師說:如果對方想告強制罪,可以告。但告不告得贏是另回事。
99.99 wrote:
補充一下,如果按合約(恕刪)


說真的

租屋蟑螂
1000個都遇不到1個
大部份租屋族都是好房客。
大部份房客也沒有時間跟金錢跟你告來告去…..


房東會常遇到欠繳房租嗎?
會的,有20-30%的機率會遇到房租欠繳。
租屋族都是經濟弱勢,房東要有一顆包容的心給予寬限,但長期欠繳者只能請他走人,由社會局進行安置。

請離租客
可以先好言相勸,並予以寬限時間,
若軟的不行,再用硬的手段。

報警?
台灣警察在這一塊是最無路用的,
別肖想了……

——————————————

題外話
為什麼台灣的房東都在逃漏稅?
因為台灣的政府收錢不做事啊!
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房地合一稅、房屋租賃所得稅,稅繳一堆,結果勒?警政、法務機關全部不處理房屋糾紛,到最後還是要請黑道去處理,那房東不如繳稅給黑道就好了,繳什麼給政府?
財富、家庭、健康,目標120歲!
swatluya

報警?台灣警察在這一塊是最無路用的,別肖想了……請別這樣說,警察本就依法行政的,於法無據的情況下,你要他們怎做呢?

2022-11-17 11:25
都簽了租賃終止契約還賴皮不走,這個應該定調為惡意了
做任何的動作之前,花點小錢存證信函記得多寄幾封
法律責任該負的還是會有,但對你會比較有利
昨天契約終止,今天我們帶律師、里長以及管區一起進入,請其遷離,該租客也己配合搬遷。

只是屋內十分髒亂,堆積大量雜物,且多處被破壞,索賠應該遙遙無期。
99.99 wrote:
昨天契約終止,今天我...(恕刪)


這種就成本啊,後面漲房租補回來

不用我提醒了吧

祝順心囉
選擇是一種價值,它賦予我們控制自己生活方向的權力。
達克瓦 wrote:
是「喝咖啡」!不是「...(恕刪)

你還活在20年前?
還帶去山上勒….看你這說法就是沒在社會真正走跳過 沒有個幾千幾百萬的利潤誰會把事情搞那麼大
不要搞到 租客 兄弟兩頭燒錢 還擺不平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有人住進去 …但你得找到這樣合適的人選 通常 這麼有種的 費用也不會太低…算一算 還不如打官司再申請強制執行 快一點的話10個月 這樣還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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