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125968625 wrote:
A某
月薪四萬, 房租月繳兩萬
B某
月薪七萬, 房貸月繳五萬
這兩個人生活水平絕對是A某較好
30年過去
A某繼續租屋(不斷換新)
B某因為房子舊了, 賣出舊房子, 但是新房房價漲幅比舊房高太多, 又必須貸款去買新房, 房貸繼續月繳五萬
這樣不同收入階層的人, 過的生活卻沒有差異
A某生活甚至更愜意, 沒有房貸壓力
完全正確!窮人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是要買什麼房?!

所以買不起就別買了,用租的就好,早就說過了要按照食、衣、住、行的優先順序!

第一要先吃大餐,第二買潮牌衣服穿,第三才是房子,因為餓死會比窮死快,很多人窮一輩
子也不會死,但是餓個幾天大概就頭昏眼花不行了,所以吃大餐肯定要排第一,而且沒有房
子走在路上又沒人知道,但是沒穿衣服你敢走在路上嗎?因此買潮牌衣服穿要排第二。一直
以來訴求的就是【居住正義】,從來也沒人說是【買房正義】,買不起就是用租的,社會住
宅也是【只租不賣】,不懂為什麼一定要買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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