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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房問題請益

omniyeh wrote:
不是說你的算法問題,(恕刪)


當初會考慮只登記我的名字是因為經了解登記雙方名字日後貸款會不好貸,
而共同契約也不是我們自已胡謅,
先前有做過功課有許多案例都是共同持有,並簽共同契約給法院公證,
這些日後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不清楚為何有如此多心靈惡質的想像,
但我也不再針對這方面回復,

此篇的目的就是想了解真正公平的算法,
若我如此黑心我也不必在此發問,
你們的黑暗想法可以自己私下嘗試不必向我告知,謝謝!
小老k wrote:

2022-06-22 15:53
小弟六月與家妹合資買了一間預售屋
房子簽我的名字 並秉持損益全數均分的立場簽了共同契約
之後打算帶去法院公證以示效力

付款方式都已安排妥當
惟對於日後賣屋的方式一直不是很理解

目前計算想法如下
假設房子我們總價買1550萬 打算貸款7成20年 總利息約230萬
等於買房總成本為1550萬+230萬=1780萬

這樣的話
假設5年後 為方便討論先不考慮房屋增值以及各種繳稅的情況
家妹打算將房屋買過去自住

假設雙方共繳了600萬(各300萬)
家妹以 剩餘未繳的1780-我已付的300萬=1480萬 購買
將這1480萬再重新貸款 =>貸款利息317萬
總成本就變成了她付的300萬+1480萬+317萬 = 2097萬
買過去呢?


據小弟所知,房屋買賣時,我手上的房貸也要繳清給銀行,
並不是沒繳完就代表不用還,
但小弟目前覺得這種算法很奇怪
在沒有任何增值的情形下 只是一買一賣
為了不要因利息賠錢 房子的價格就貴上三百多萬

感覺滿沒道理的 這不就是間接炒高房價嗎?
但如果日後不算利息 直接賣回給她的話 變成我要自行吸收?

請教版上大大一般這樣的情況下,交易流程是怎麼做呢?
真的是這樣計算嗎?
謝謝!

1780已經算過利息了
小老k wrote:
當初會考慮只登記我的(恕刪)

合資買房的立場,應該把合資的每個人,都當成是股東。
要談有保障的部分就有,出名字的人要讓出資的人設定他項權利與預告登記(防止登記的人賣掉房子),當然也要有合資買房的合約。
如果是股東(令妹)要租房來使用,也要有規劃將租金納入買房的收益中。當然租金也許有些折扣。
這是我聽過比較合理公平的方式。提供樓主參考了。
**註記:我國不動產是以登記制為主,也就是登記是誰就是誰的。
我跟家人合資投資一間房子,是登記我的名字,
因為家人名下有其他房子,貸款利率會比較貴 給的比較差,
並這間是純投資出租,之後會賣掉,才登記我的名字,
我也犧牲我的首購優惠給這間房子

另其他朋友同事們合資,他們全都是共同持有方式
我有投資其中一群同事的合資,但後來合資解散轉賣給另一個朋友獨資,
是由買方喊價(因為是我們不想投資這間了),大家認賠一些,扣一扣 拿回剩下的錢

而樓主,會讓人覺得奇怪,是樓主內文中 詢問妹妹已預設規劃未來會想獨資持有
大家都不懂為何這房子現在卻是登記樓主的名…

未來已要獨資,為何不直接先登記妹妹名?
不提考驗親人良心狀況,光房產過戶就會有贈與稅、一堆稅的問題、手續費 這些多的費用產生
你的算法不合理
1.只算成本(利息成本),沒算收益(房租收益)
2.沒考慮折現。

尤其是你沒納入收益(房租),所以照你算法,"房價"會一直疊高上去
當然上面這樣算也麻煩,而且折現率要訂多少? 房租收益訂多少? 多少會有些差異

你就假設5年後賣給第3人,這人會跟你用什麼價格買?
==>就市場價格,誰會用你的算法跟你買

所以5年後請參考實價登錄上的價格
也許到時房價跌下來,雖然你付給銀行300萬,你妹卻不用給你300萬
有想到會這樣嗎?
唉 真麻煩
cat233333 wrote:
未來已要獨資,為何不直接先登記妹妹名?
不提考驗親人良心狀況,光房產過戶就會有贈與稅、一堆稅的問題、手續費 這些多的費用產生...(恕刪)


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的走向,
只是想評估若妹妹後續想將房子買下時,
該如何計算,
因為兩人都是人生第一次買房子,
我也會考慮是否後續要自己付錢給妹妹自己買下,
妹妹買下只是其中一個選項,
至於房子蓋好後要不要租人或是
要不要出售給第三方都還沒決議


希望大大可以提供一些您與朋友合資買房遇到的問題作為參考 
謝謝
小老k wrote:
我們總價買1550萬 打算貸款7成20年 總利息約230萬
等於買房總成本為1550萬+230萬=1780萬

這樣的話
假設5年後 為方便討論先不考慮房屋增值以及各種繳稅的情況
家妹打算將房屋買過去自住

假設雙方共繳了600萬(各300萬)
家妹以 剩餘未繳的1780-我已付的300萬=1480萬 購買
將這1480萬再重新貸款 =>貸款利息317萬
總成本就變成了她付的300萬+1480萬+317萬 = 2097萬
買過去呢?


如果是我.妹妹就把我繳的300萬給我.房子就是她的了
kodak1691 wrote:
如果是我.妹妹就把我...(恕刪)


這是在什麼都不思考的情況下才有的夢想

先不說我們兩個是秉持著一起買房做投資的想法買房
剩餘貸款的部分您也要考慮到後續由誰繼續繳
若房子最後為妹妹的
我沒有有此能力大刀闊斧的繼續幫妹妹把剩下的貸款繳完 
畢竟是千萬元的事情 那是許多人一輩子的存款

請您理解
小老k wrote:
這是在什麼都不思考的情況下才有的夢想

先不說我們兩個是秉持著一起買房做投資的想法買房
剩餘貸款的部分您也要考慮到後續由誰繼續繳
若房子最後為妹妹的
我沒有有此能力大刀闊斧的繼續幫妹妹把剩下的貸款繳完 
畢竟是千萬元的事情 那是許多人一輩子的存款

請您理解


沒人要你負擔貸款吧

人家是說。。你把你付的錢拿走

房貸和剩下的都是你妹去負擔

這時才把房子過給你妹




不過我真心的建議

你不適合和任何人合資去投資

你這數學和語文的理解力

太強大了

沒幾個人有辦法承受的
mioka

小老k 良心的建議~你不適合跟人家有金錢的合作關係,腦袋清楚的人一樣會有糾紛,當碰到利益的時候可能連家人都做不成。更何況連利息都算不清楚的人呢?勸你千萬不要!不然可能連家人都要損失掉!!

2022-06-23 0:15
mioka

小老k 最簡單的方式,如果將來你要持有,就登記你的名字!然後跟家人寫借貸契約~反之則登記妳妹的名字,換成你借她錢~這一方面可以確保之後產權的穩定不會被隨意分割,一方面又可以保證自己的財產跟債權穩定

2022-06-23 0:17
小老k wrote:
總價買1550萬 打算貸款7成20年 總利息約230萬
等於買房總成本為1550萬+230萬=1780萬 不知
設雙方共繳了600萬(各300萬) .......剩餘未繳的1780

先前有做過功課有許多案例都是共同持有,並簽共同契約給法院公證,
這些日後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不清楚為何有如此多心靈惡質的想像,
但我也不再針對這方面回復,

此篇的目的就是想了解真正公平的算法,
若我如此黑心我也不必在此發問,
你們的黑暗想法可以自己私下嘗試不必向我告知,謝謝!


登記共有才叫 “共同持有”,不是簽合約說共有叫 “共同持有”.簽什麼約都不能渝越法令規範.否則立法制定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是在說哈嘍用的 ?

你應該沒公證契約經驗,才誤把公證過的合約叫 “有法律效力”公證合約與私約的分別,就只有上法院打官司時,省去查證合約真偽,是不是偽造的而已,因為公證人見證這個合約是雙方簽署有效.至於合約約束與制裁,是另一回事,與公證與否,沒有關係.

這不叫惡質心靈想像,而是設想最壞狀況,何況你連計算成本與貸款都不會.

總價 1550 萬的房,貸款 7 成是貸 1085 萬元.自備 465 萬元.

簡單上說,先不要說那拉里拉雜稅啊,維護費等小錢,若有出租,租金獲利已分配過.

不賺對方的錢,5 年後,你妹累積總共出資 A元,你累積總共出資 B元,貸款還剩 C(一定小於 1085 萬,可能剩 900 多萬左右).你妹要買,就是付 B+C元給你還貸款.你要買,就更簡單了,你直接付 A 元給妳妹,你妹給收據,簽約過戶都不用,就結束了.

賣給你妹,合約就寫 A+B+C元,實價登錄,完事.

之後才是問題的開始,你妹拿到房,之後她可不可以賣?高價賣啊 ?不要說不會,你妹要不要成家 ?有沒有先生,錢若是她先生給的,過兩年說要去賣掉賺錢,賺到錢與你無關,這筆糊塗賬你吞得下 ? 反之,你買下,也是同樣的問題.

這就叫事先想到未來利益分配,不叫心靈惡質,懂嗎 ?親兄弟,明算帳,關係才會長久.

我就遇過這鳥事,我太太這樣賣給兄弟過,後來真的不太愉快.

兄弟姐妹都會各自成家的,配偶的錢不經意都會捲進來,時間長,一筆糊塗賬的.
alan012900

簡單明瞭! 可惜開版樓主似乎完全狀況外......

2022-06-2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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