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William wrote:現實中的狀況,大部分年輕一代繼承的都是祖父一輩的房子,年輕一代的父母都還不老,還輪不到他們繼承。年輕的一代能支付還貸的分期付款就很不簡單了。我講的是現在30歲上下的年輕人他們的行為和現在40歲上下這一世代的年輕人不同。 現實狀況中你目前在這一篇的所有發言很直接或間接的代表了年輕人的想法眼高手低今天年輕人買不起...我幹天幹地幹命運幹社會今天換成上一代留給他...夠幹一拜..我幹天幹地幹命運幹社會地點差..屋況差..屋齡老..沒電梯..反正盡其所能的幹人生就一個幹字就能代表他們的一生了不是嗎?
OldWilliam wrote:年輕世代想藉繼承來擁有房產,但繼承的多半是老舊房屋,怎麼辦?繼續住老屋呢?還是賣舊換新?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想法? 不管老屋地點在哪,房子老舊(甚至嚴重老舊)是不變的事實,若為了治這老舊問題,那必是一番成本與辛苦,簡單的就粉刷治漏換換家具、大一點就拉皮打隔間室內重做、最大就整棟打掉重蓋(大概透天才能這麼做),其中唯有整棟打掉重建才能解決結構性的問題,所以這有兩個問題要去想:1. 自己的年紀、自己的人生規劃目標2. 房子的年紀、房子還能怎麼來幫助自己的人生目標就長遠論,總有一天房子會到不堪使用,若是人比房子年輕很多,那自住也是早晚要面對房子老舊難以使用的問題,就應偏向一開始就找新房子;至於舊房子能怎麼利用,這就看舊房子還有什麼價值可以發揮,也許可租,但也要評估修繕成本,這沒有什麼標準答案。樓主既是談到祖父輩的房,那就多半很老,是的,那就是看地段;不過必須說的是,繼承人數未必單純,事情會不會很難處理,很難講.....講到繼承,古時的宗法有一定的考量,現代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不會懂,為何會在不分家(不分割)的情況下極為偏心地只由一人繼承(一般是嫡長子),這是有點原因的,其一是分割後資產規模下降會失去規模經濟效益,其次是治產的困難會增加,故此家族資源的調配運用會出問題,出問題後,家族力量就會一直下降被各個擊破,不過這種話題大概只有上年紀的人,有想過繼承問題的人才較能體會.......
OldWilliam wrote:年輕世代想藉繼承來擁有房產,但繼承的多半是老舊房屋,怎麼辦 老房產擁有的是最珍貴的地坪..新建大樓的房子一樣會變得老舊40-50坪2000萬的新建房屋到時候擁有的地坪大概只有5坪上下這5坪到40年後....能夠換得到幾坪的建坪??5坪都市建地可以賣到後來的2000萬嗎??但是後來的房地產卻變成6000萬?
OldWilliam wrote:現實中的狀況,大部分(恕刪) 我在職場上遇到的30歲上下的年輕人,原生家庭住雙北市較市區的,有很多貸款買房的,也有繼承祖父母輩的公寓。中南東部來的好像有部分因為房價高或念舊沒在雙北置產的,他們其實有機會與能力付貸款買房,但因為並沒有太多剛需與財商而錯過了。不管哪一輩都有些高薪族能夠買房但有沒有因需求與財商而買就不一定了。雙北市,新竹,竹北的情況就知道了。我住北部市區外的小村落,我看到的低薪族群的是跟父母同住老公寓的。因為村內的30歲這代,因環境的關係,還是有些都從是較低技能的工作。William 大的問題對偏鄉與市區的族群,答案應該是不同的。我對於偏鄉的,我看到的是雲林,大概是百坪的三合院,但因為產權分散,只剩非常少人住。我是希望政府整合擴大農地範圍,讓農業土地規模大些才有機械耕作的經濟效益,不然只是讓農業萎縮,農民凋落,再一代便鄉與農民皆空。William 能否能對這問題跟政府提醒。
我鄉下老家只剩父母同住,其他兄弟姊妹也有繼承權,出社會省吃儉用,年輕人基本上10年頭期款也會有,除非自己買房標的遠高於自己收入能力,頭款不夠就多存2-3年,或是降低買房標準,說買不起的,其實多數人都是不肯降低生活品質先存錢或是不願承受房貸壓力問題.
lee1 wrote:年輕人基本上10年頭期款也會有,除非自己買房標的遠高於自己收入能力,頭款不夠就多存2-3年,或是降低買房標準,說買不起的,其實多數人都是不肯降低生活品質先存錢或是不願承受房貸壓力問題. 是阿很多人喔, 年年要換新哀鳳, 年年要出國, 還要買LV, 平常也不願意努力工作, 周末要享受生活, 平時下班時間還沒到就開始收拾準備打卡了.講白一點就是好吃懶做出個社會幾年, 看別人拿頭期款買房了, 就眼紅了說房價太貴了, 年輕人買不起房啦, 生不起孩子啦說房子太貴沒人買啦 ~ 沒人買那房價應該大幅下跌說房東不做事收租是米蟲, 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