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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歸零,有一點錢的人就不會想買(屯)房 !!!

用公告現值作為繼承課稅基礎⋯
那天出售時的取得成本也是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
這樣有比較划算嗎?
制定有兩間以上的人 必須拿出一間免費給沒房的人住

這樣就好啦
多多空空 wrote:
制定有兩間以上的人 必須拿出一間免費給沒房的人住

這樣就好啦 ...(恕刪)


靠!你真是天才耶!

另外制定

1.存款超過10萬的人,銀行存款通通拿出來分!
2.有老婆、女朋友的通通拿出來分
3.中午吃牛排的也要分沒有的吃一半
財富、家庭、健康,目標120歲!
達克瓦 wrote:
靠!你真是天才耶!

另外制定

1.存款超過10萬的人,銀行存款通通拿出來分!
2.有老婆、女朋友的通通拿出來分
3.中午吃牛排的也要分沒有的吃一半



塔尼這次終於沒看走鐘了.







Trillionaire2020

突然一陣鼻酸,哀,應該是天冷過敏吧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2023-12-22 11:49
照你這麼說,
那遺產價值的計算,不動產依照市價的1.5倍計算,
這樣好不好,有不動產的都會在死前出售,多好是不是?
JIN DER LAND OFFICE
流失選票這點是對的,所以要改革是不太可能,這點應該大家先認清。

我是支持土增稅拉高。

一班交易土增稅拉高到60%。
這點相對合理。

日常房屋稅,則以"市政稅"的觀念,徵收下水道、道路維護等公共設施維護費。就跟水費、電費的概念一樣。

未來的遺產稅裡面,關於不動產的繼承稅收計算標準,應該比照土增稅的概念,
繼承部分不額外課徵稅額,但土地價值增加部分需要。

白話一點講,目前的遺產稅關於不動產的觀念,
是如果你不進行交易的話,不課徵土增稅,
只課遺產稅10%,未來再進行交易時,超過閉鎖期,就是重計繼承時的價格進行土增稅的計算,

這樣中間長期持有、遺產繼承上,確實會漏掉一大筆稅收,這點也應該改。

哈!回到一開始,這個政策,會得罪很多人,除非不選舉了,不然很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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