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那一般
如果你的二工充滿了合法性上的問題
那交屋後才會施工是比較常見的作法
因為今天施工完才交屋
屋主這時要建商保證房子的合法性才交屋
你要建商怎麼保??
二次施工建築物在領取使用執照後,再行施工以增加室內的使用面積,稱為二次施工,如陽台外推,增加夾層等。這些施工性質都不是屬於原有建築許可核定範圍內,因此二次施工所增加的使用面積屬於實質違建,一旦經檢舉查報後仍必需拆除。消費者於購屋時應注意核對使用執照核准圖說與交屋之現況平面是否相符,以免權益受損。另外,二次施工所增加之面積並不能登記於所有權狀,部分建商以超值空間作為廣告訴求,卻以使用價值來提高單價,對消費者而言,卻是花錢買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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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尋了二次施工的意思~但基本上我只是稍微修改而已
比如走道的位置有改變原本設計~
並沒有實質違建~使用面積都一樣
而且這些早就已經改好了
但其他間住戶倒是有
所以你說的上述問題對我來說不存在阿
照我發文所找的文章~預售屋只要取得使用執照後就可以交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