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報導說前身是飯店.房(恕刪) 我看他寫公寓大樓原來是飯店呀她二樓未出租當回收場估計也沒房貸這種也只能起訴先平反民怨但能不能成立也不曉得這些人命告訴我們要多努力掙一點錢買了房就可以擺脫房東不過房子也要買好點的不然又是一個坑不買房沒關係起碼租好點的房子為了省小錢攤上人命不值得
一鴛一 wrote:我看他寫公寓大樓原來(恕刪) 不是,這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做不好才會這樣!政府應該廣建社會住宅,並且首要讓低收入人士申請,才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政府沒有足夠的社會住宅,低收入的人無家可歸,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們去住危險的廉價住宅,也不敢查公安,查了不合法這些人沒地方住就跑出來街頭變遊民,失火就抓房東出來當替罪羊,但台灣還有多少城中城?
tany3472 wrote:不是,這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做不好才會這樣!政府應該廣建社會住宅,並且首要讓低收入人士申請,才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政府做不好人民也要負點責任因為人民未起到監督作用什麼?人民有監督政府還是一樣那就給執政黨政府下台什麼換了一個執政黨還是一樣那就繼續給它下台什麼除了藍綠別的黨沒辦法上位那沒辦法了這是全體人民的意志多數人民認為藍綠政府做的很棒才會當選我們要少數服從多數廣建社會住宅有在進行只是興建速度很慢而已
星空殘月 wrote:房東整棟房子要付的房地合一稅,整棟公設維護更新這樣40戶就算租滿且按時交租,負擔這些後還有賺嗎?好奇為啥要做資源回收,難道是賺不夠? 1. 房東沒有賣房,不用負擔房地合一稅2. 旅館整棟公設維護,房東是三手屋主,我不認為她會定期做維護3. 做資源回收,也許真的缺錢,但可以看一下評論
看海成花 wrote:原來改建成40幾間=40...(恕刪) 所以你看新聞就知道40幾間一張權狀?還是40幾間40幾張權狀?護航?我還巴不得他們這些都燒光,或是把他們這些有公安疑慮的都抓光強拆…….滿街的房客求租,我不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