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喇叭哥 wrote:我都有真實案例了,你還要爭什麼?破屋?我弟弟當年是要買永和的房子,永和房價不便宜啊見識太少就多看多學 你的案例代表整個市場?就問你,你的房子要賣,以現況好房子可能幾星期成交,買方要求“貸款不足合約取消”,還要取回已付款。你願意嗎?請不要誤導別人
STE25 wrote:你的案例代表整個市場...(恕刪) 這方法不止我們會用,很多人都會用,否則樓主就不會問這問題白紙黑字寫這麼清楚了,賣方想賣自然會答應,我還遇過想動用 履約保證裡的錢的賣方,她想換屋,但頭期款不足,開條件要動用履約保證的錢,也遇過賣方要求要回租的案例不懂多聽多看,見識太少就少說話,是你在誤導別人,你買房經驗不足吧
01喇叭哥 wrote:這方法不止我們會用,(恕刪) 你狡辯有什麼用?就問你,樓主只想到拿回斡旋金,他沒注意簽約款用印款,你不是在誤導別人嗎你一直說你20年前案例,一般交易流程及法律角度呢?問你幾個問題你也不回答,你一直說別人不懂,有必要這樣發言嗎
二樓說的沒錯,備註貸款8成方可成交這條,賣方很少會同意的~買屋的流程本來就要找銀行初估後方可出手,要不然簽約後貸款下不來,缺口就只能自己想辦法了!!肋眼牛排 wrote:請問各位前輩若斡旋成...(恕刪)
要看你房仲跟代書夠不夠力?能不能貸到想要的金額。而不是把貸款不過的風險轉嫁到賣方,這樣誰要跟你交易?大家時間很多可以這樣玩嗎?你往來的銀行紀錄如何?問一下就知道能貸多少了。等到金額不夠,再用信貸去補嗎?那就是買房買得太吃力了,多存點吧。
貸不滿八成代表你買太貴了,先打電話去銀行問問大概價值多少跟貸款相關條件,比問網路鄉民還要快。另外你要加上貸不滿八成無條件解約是你的自由,賣方要不要接受也是他的自由。如果是不錯的物件,仲介會直接跟你說請不要浪費大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