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能有月薪資證明,或綜合所得稅年收入證明,大部分的銀行都會認。但我說的收入證明是台灣的正式文件,大陸的文件,我就不知道銀行會不會認了。
如果你能每個月固定匯進薪資,且結匯時註明(或選項)是薪資收入,一年後應該就可以貸到款。或是綜合所得稅報稅時把大陸薪資明確申報再抵掉大陸所繳的稅,利用台灣綜所稅文件證明你的收入。
但我知道一般去大陸工作的人不會明確在台申報所得稅,月薪人民幣也是找網拍業者換回台幣,這樣就比較難證明有足夠的月收入可以貸款。
除薪資收入外,可用名下資產,或銀行理財VIP(額度300萬以上)一年以上,或找一個收入高的保人(二等親內),這幾個條件只要有一個符合,也是可以做房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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