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業手頭的房子開價都是能殺的,那種定價都是虛的,就是給買方殺價空間殺下2-3成都有可能,會變更價位一定是有買方開價3.4成買不成,賣方感乾脆提價讓買方殺或者是實價登入原因,買方跟賣方橋好,故意拉高價位要跟銀行貸款,實際成交價位是私下再喬
meridian wrote:如果有人買了, 代表買的人認為價格是合理的 有人買並非代表價格合理,而是被迫無奈接受,你很需要那種東西,但它們都那麼貴,沒有便宜的可以選,只好硬著頭皮買了,這是時代的悲哀,因為台灣炒房的大至財團小至個人,導致漲的不合理。
米田共青 wrote:1138萬是買入價 1888萬是欲售價位我不懂你在憤怒甚麼倘若真有成交售屋的這位仁兄可是要繳納利得45%的房地合一稅你幹10年繳的稅有這位仁兄來的多嗎?你得好好感謝有人負重前行! 同意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