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廣建社會住宅及青年住宅, 用合理的價格讓沒有房子的民眾承租, 這要寫進憲法, 居住正義沒有入憲就沒有強制力。
作法:
(1)全民來公投
(2)要規定自辦重劃區的土地政府要拿走10%+40%, 地主只能50%。那10%就是40%公園綠地前排的建地, 重劃區的地主建商如果要換到前排, 要拿錢來換, 如此建築社宅青宅的土地及建築費用都有了。 (公辦重劃就把社宅青宅比率拉高到30%)
(3)有錢要買豪宅, OK, 沒錢要有合理租屋住居也OK, 沒有人是屋奴, 那就會如德國一樣, 物價合理, 人人開好車, 熱愛戶外活動, 而不是現行台灣, 當了屋奴, 白白浪費美好的人生。
PS. 房價貴, 後遺症很多, 一來是投機, 二來是很多人就不惜想坑想縫弄錢, 最後這些炒作房價的不要忘記(1)其實你最後只住骨灰罈而已或一塊墓地 (2).當你投胎再來發現買不起房子也租不起房子, 是的這就是你們炒作的後果以及反對居住正義入憲的結果。(3)房價漲, 其實吃的是自已以及自已的未來, 一點都不值得高興。
lawtaipei wrote:
投資客炒房,房價狂飆,讓民不聊生,現在連租金都一路上漲,到底是要逼死誰啊?
政府應該想辦法多蓋一點社會住宅,以抑制逐年高漲的租金,讓青壯年得以安居樂業。
lawtaipei wrote:
在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恕刪)
怎麼你會對社會住宅有期待?
它只租不賣+有期限3年,6年,特殊最長12年,中低收為主,
期限過去一定會出現趕不走霸住的人
社會住宅對當地住戶里居民是不受歡迎的,沒人希望鄰居是社會住宅
1..被貼標籤
2..房產貶值
3..窮=髒亂
各地區房價有高低,房租一樣有區別,新屋貴,舊屋便宜
3年前我兒子在中壢讀軍校與同學在外租屋,4人租1一間套房不到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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