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狀況也是如此,不過土地小很多,要重建效益不佳,住的人不同意要整棟出售更不可能。
等不及的人也有,最後就差不多是用"公告地價"來轉讓。
一般的法拍蟑螂的承購價大概也是如此。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901201
不然你也可以像新聞這樣,走法律途徑要求分隔所有權。讓市場決定價格。
依照北市住三的建蔽容積率來算,改建大約可以蓋到權狀400~500坪。
若是跟建商合建(建商出資蓋),建商分3~4成,地主分6~7成。
持份1/6也有約50坪。一家住起來應該很足夠了。
但是現在可以住三家,住裡面的當然不願意談。
我是建議可以用蓋房子期間補貼租金的方式,讓住在裡面的多分一點好處。
或是約定到時候完工,你的部分願意以多少錢出售。
假如大家都不願意讓利,也只能繼續卡住。
也是爺字輩的留了一塊土地
然後父字輩的接收之後發現部分土地被侵佔了
原始只蓋一樓到現在已經變成三樓透天了(都是違建)
父字輩的幾個叔伯姑去提告
對方說當初爺爺有同意土地讓他們蓋房子
然後拿出一張手寫簽名用印的同意書(說是50年前爺在世時簽的)
問題是(那個時期)簽名可以模仿印章可以偷刻
對方也說當初立同意書的人也已經過世。(如今根本分辨不了真偽)
因為我爺字輩老家住九份,土地買在中部,也不可能會去注意到被侵占
最後處理方式就是因為土地夠大符合都更,幾個父字輩的聯合把持有地全賣給開發公司
讓開發公司去跟屋主談。
所以看板主要不要聯合土地持有人,直接找開發公司談,讓開發公司去跟你叔叔接洽
最後看你是要脫手,還是要加價換屋。
(不過都更可能會拖很久,我家情況是直接將土地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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