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個人建議台電可代收管...(恕刪) 存證信函(費用120~150元)。上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費用500元) 保證能收到的 強制執行。積欠多少個月管理費 一年,半年?金額 一萬元以上 才上法院 。公寓大樓管理法 銀行可代收管理費。住戶支付到簽約帳戶。
管委會收不到管理費怎麼辦?如果很多戶欠繳,會有點棘手,這是一種危機,會讓管委會缺錢陷入運作困境,欠繳情況嚴重時一定要及早處理,拖越久越麻煩。首先,大樓要選出一個敢做事的主委,找一家辦事有效率的管理公司,然後整理欠繳名單,先從存證信函然後申請支付命令開始。這種事情我處理過,以前我當大樓主委多年,處理欠繳就是這樣解決問題,曾經有一戶程序走到法院來貼封條時,屋主就乖乖出現當場繳清。
conika wrote:管委會收不到管理費怎(恕刪)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2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等於本就可透過法院程序請求給付管理費。另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也明定,住戶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可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