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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老舊的的純住宅大樓,會如何處理?

就換房啊,還等他都更…等多久
Q:未來老舊的的住宅大樓,會如何處理?
A:住宅大樓,沒有商用價值,有能力的搬走,最後淪為貧民窟,連電梯費都沒人付。
Trillionaire2020

真悲劇.............我覺得住商混雜大樓 + 產權複雜這種樓,更容易變成重慶森林。 [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2021-10-10 17:08
akuei1018 wrote:
如標題一般透天的屋齡...(恕刪)

不要講未來,台北市現在就有一堆類似高雄城中城的貧民窟,產權複雜(買的是第一代,傳到第二代共有人多了),
住的人又是弱勢(有能力的搬走了),政府法院又沒魄力,很多問題無解
看過霧峰林家祖厝嗎?有錢房子百年不是問題,沒錢帝寶都變危樓....重點不在政府,而在住戶,大家都爛在哪裡等政府,要福利要補助要都更,能用百年的東西,30年就擺爛了
我是覺得政府要強制10年內大樓維護,強制大樓每戶公積金要維持4萬以上越老要越高,而住戶公積金必須信託管理用於維護,這樣繳不起管理費或不想繳奧客自然退出...大樓有在維護管理自然入住率就高
老舊建物沒達到危樓等都更就很慢,,除非住戶都一致通過!
老舊高樓層大樓遇到外牆瓷磚掉落及換電梯,這些管理費都不夠支付,要另外收錢維修,
我朋友住的15層舊大樓就遇到外牆瓷磚掉落,估價整片牆搭鷹架加+防水+重貼要好幾百萬
要另收錢,,但外牆沒掉落,內牆沒漏水的就不願出錢...~
(集合住宅講到要出錢,大家就像看到鬼一樣,連棟老透天也是!多數人只想佔便宜)

危老重建與都更重建差別為何?
危老重建之適用對象可分為以下4種:
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二、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
三、屋齡三十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
四、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但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之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基地面積。程序差異

都市更新須經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之申請、審議,其中還包括要舉辦公聽會、聽證會,程序較為冗長;而危老重建係規定擬具重建計畫,經全體同意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即依建築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因此,都市更新程序繁雜、危老重建程序相對簡易
(一) 迅行劃定:人及面積皆>1/2
(二) 一般及優先劃定:人及面積皆>3/4
(三)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人及面積皆>4/5
(四) 如面積>9/10、人X
容積獎勵上限差異:都市更新之容積獎勵上限為1.5倍法定容積或0.3倍法定容積+原建築容積;危老重建則為1.3倍基準容積或1.15倍原建築容積。
稅負減免差異:危老重建無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相關之減免,都市更新有不同情形之減免方式,另都市更新之地價稅、房屋稅減免為都更後減半徵收2年,以及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之減免;危老重建之地價稅與房屋稅則為重建後減半徵收2年,如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且持有重建後建築物,於前款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期間內未移轉者,得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十年為限。此外,並無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之減免規定
其實我也蠻好奇,現在一堆大樓動不動20幾樓起跳
如果60年後要拆掉重蓋好拆嗎?
就修法解決別無他法

40~50年老屋不需要住戶都同意,大概30%同意就行 法院公證

剩下什麼釘子戶代拆一下,利潤強制撥款到對方戶頭

哪個政黨推專法就支持誰?

馬上甚麼萬年釘子戶都不見了....
bike speed

說真的地震多搖幾次你就不嘴硬了,好像全世界都要佔你便宜一樣? 什麼樣的地段自然會有怎樣的建商來談。

2024-07-30 15:27
gray48816

我老家地段不差呀~台北市有捷運又地勢稍高不淹水,然後你以為震到變危樓的都是老屋嗎?與其詛咒地震老屋倒,不如去多管管無良建商~我沒法管,那就避開,有錯嗎?

2024-07-30 15:50
老公寓才不到20戶,毛病就這麼多
都更喬了20年
現在建案基本都100戶
都更不就要討論100年?
重劃區更多200戶300戶
主打SRC制震宅百年建築
未來就不用都更了,買了就當傳家寶
只是個過程 wrote:
還在用拆的?https...(恕刪)


這些拆法都不是在市區啊,以七期為例每棟大樓幾乎都黏再一起
這麼可能用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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