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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並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奢侈品

194319431943 wrote:
北韓和長沙做到了 . 有人說北韓窮 ? 但是長沙可不窮 , 房價依然很親民 , 只要努力工作就能買房 .


所以你準備移民北韓體驗一下人生嗎??

反正你已經去過大陸..又被大陸洗回台灣來了

在去北韓體驗看看不同的人生

多完美啊

所以你準備好要出發了嗎??
lawtaipei wrote:
不是的,我們只是希望擁有一個適宜居住的空間,每個人都有生存權,不分富貴貧賤,窮人想要擁有一個非奢侈品的適宜居住的房屋,為什麼這麼困難呢?
一般房屋是生活必需品,不是奢侈品,我們要求一個適宜居住的地方,並不是過份的要求。所以別再叫我們滾回窮鄉僻壤了,城鄉均衡發展才是對的,貫徹都市計畫的內容,消滅違建,規劃公宅,讓我們可以安身立命吧!


前面寫了許多 "形容詞或句子",但那些跟買不買得起房的作用,一點用處都沒有。

後面 "城鄉均衡發展才是對的,貫徹都市計畫的內容,消滅違建,規劃公宅",盡是一些打高空的 "說法",連做法都算不上。

"城鄉均衡發展才是對的" >> 沒人說不對啊 ? 然後哩 ? 怎麼做 ? 首都每 4 年,六都輪流做,中央政府搬公機關,都遷過去,算不算 ? 各縣市首長辦公機關,室內各區,或鄉鎮,輪流遷。

人們會自動移往 city 或 downtown area 移動,是因為 "效率"。要有效率,資源就要集中,這是自然發展。縣市政府也只能將有限經費挹注於此。要不然,請先定義 "城鄉均衡發展" 是什麼 ? 你鼓吹的 "公宅",跟城鄉均衡發展有何關係 ?

"貫徹都市計畫的內容" ? 你說的都市計畫是指那些內容,說來聽聽 ? 你怎知各縣市沒在執行他們所訂的都市計畫 ?

"消滅違建" ?? 這沒什麼不對 ? 問題是這跟 "房屋都是奢侈品" 關係在哪裡 ? 看不懂。消滅了違建,房屋就不是奢侈品了嗎 ?

規劃公宅,讓我們可以安身立命吧。有公宅,就可以安身立命 ? 就已經跟你說了,就算台灣住宅政策,全面改成公有制,私人不得擁有與買賣,你還是面臨一樣的問題。誰可以分到比較大的 ? 誰可以分到比較好的 ? 誰可以分到都會區 ? 誰的需求可以排擠其他人的需求 ? 不就是比資歷,比權力嗎 ? 情況還不是一樣 ?
不能讓上一代的貪婪,扼殺我們的下一代。
青壯年與社會中下階層必須站出來,
表達我們的意見。
你們把房屋當商品,
我們偏偏反其道而行,
要讓青壯年及社會中下階層可以擁有便宜宜居的好房,
不要再當政客、建商與投資客的奴隸。
lawtaipei wrote:
不能讓上一代的貪婪,扼殺我們的下一代。
青壯年與社會中下階層必須站出來,
表達我們的意見。
你們把房屋當商品,
我們偏偏反其道而行,
要讓青壯年及社會中下階層可以擁有便宜宜居的好房,
不要再當政客、建商與投資客的奴隸。


年輕人,你該做的是上街頭,或去 "革命",幹點實事,你講的這些都是形容詞,都是打高空,沒作法。不然你告訴大家,如何 "反其道而行,要讓青壯年及社會中下階層可以擁有便宜宜居的好房",這個 "反",是怎麼個 "反" 法。

因為我也很想知道,怎麼樣 "反",就可以去跟張忠謀還是郭台銘當鄰居。
lawtaipei
lawtaipei 樓主

謝謝omniyeh大大,我還在尋找自己相信的理念,大大的意見是寶貴的。

2021-07-20 20:00
194319431943

司法院大法官對言論自由所作出的解釋 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釋字第509號)。

2021-07-21 7:42
lawtaipei wrote:
所謂奢侈品是指需求的所得彈性大於1之財貨。奢侈品是炫耀性消費,表彰身分與地位。

這是經濟學的定義,但是不是可以用奢侈品與生存權/人權來解釋房市的情況,怕是得多想想。我會建議把奢侈品三個字拿掉,您單看需求彈性這件事就好。容我引用並修改維基的定義如下:

Wikipedia:
....需求的所得彈性大於1之財貨。.....,當一個人的實質所得增加1%,那人購買「該財貨」的增加量將大於1%。

它只是在解釋「人們有多想要這東西」,我們不一定要用是不是奢侈品去定義它。「奢侈品」只是會窄化想法,把房子這東西窄化成「表彰身份地位」;我相信這版上有買房的人,不是每個人都是為了表彰身份地位。重點是人們有多想要,想要的程度已經到了一有錢就想砸下去買...... 而在自由的市場經濟制度下,那就是大家比錢多,這本就是一種制度或生活方式的結果。

lawtaipei wrote:
網路上常見20%贏家說:買不起就不要買,腳踏實地乖乖租房吧!
但問題是,難道我們是買奢侈品嗎

不見得是奢侈品,只不過我們買的是「所得需求彈性很高的一種財貨」,「而且是眾人都有這種傾向」。因此,只要有人們一有錢,就會很積極去買入,當追逐的人多時,價格就很容易漲上去。是不是奢侈品...... 很好的例證就是豪宅市場跟一般住宅市場(也可以更細分:例如按設施及格局「侷促」程度區分成高檔住宅跟平實住宅),豪宅市場火不火熱跟一般住宅市場火不火熱未必是同步的,這可以說明房子不是全都算奢侈品。

lawtaipei wrote:
我們只是希望擁有一個適宜居住的空間,每個人都有生存權,不分富貴貧賤,窮人想要擁有一個非奢侈品的適宜居住的房屋,為什麼這麼困難呢?

如果只是要「生存」,那「自有房」並不是必要條件,而是「有房可住」才是必要條件。租跟買都可以達成「有房可住」,但堅持要用買的,必須是自有的,這是為什麼?而我們再談談「宜居」,是的,如果一個社會的大部分出租房都跟狗窩一樣(不論租金高低),幾至危及生活健康,那就確實是個問題......

lawtaipei wrote:
所以別再叫我們滾回窮鄉僻壤了,城鄉均衡發展才是對的,貫徹都市計畫的內容,消滅違建,規劃公宅,讓我們可以安身立命吧!

(叫人家什麼滾回倒是過分了點...)
這沒錯,我也贊成應該這麼做,但既是要城鄉均衡發展,那便是有人住城,有人住鄉...... 當我們走到城鄉均衡發展時,鄉不窮了,壤富饒了,那也許就是要走向市鎮化、城市化,那現在看到的窮鄉與僻壤,可不就是超強潛力股?豈不樂乎?好啦,這算我詭辯.... 我是贊成給年輕人拉把手,幫幫年輕人一把,如果年輕人很多都在蛋白區或甚至蛋白區邊緣居住,盡量多在生活設施與交通給他們便利,同時減少那些地區的短線轉手交易,盡量讓房屋供給給真實需求,我覺得是贊成的。
lawtaipei
lawtaipei 樓主

多謝dancingra大大的分析,我不見得想得很周延,需要更多不同意見。

2021-07-20 20:02
lawtaipei wrote:
不能讓上一代的貪婪,扼殺我們的下一代。
青壯年與社會中下階層必須站出來,
表達我們的意見。
你們把房屋當商品,
我們偏偏反其道而行,
要讓青壯年及社會中下階層可以擁有便宜宜居的好房,
不要再當政客、建商與投資客的奴隸。


那叫你父母把他們手中的房子便宜一折賣我吧

不要讓你上一代的貪婪..扼殺了我們的下一代.

所以..你父母願意身體力行了嗎??


你講了那麼多的屁話

從過去到現在都差不多

窮人應該成為這社會的主導

市中心應該讓給窮人優先享用

窮人應該不需要任何付出的成為這社會最大的受益者

結果..你付出了什麼

你一樣不願意付出任何東西

就一個口號就想成為得利者

憑什麼??

有本事..身體力行先啊

把你家的財產拿出來分享給你所謂的窮人先啊

如果你自己都作不到

你用什麼來要求這社會為你付出了?
loseyou62xx

蠻認同的,不過還沒掉到一折前,我想七八折就一堆人撿去了

2021-07-21 9:51
omniyeh wrote:
年輕人,你該做的是上(恕刪)


不用流血革命那麼麻煩 .

中華民國言論自由的憲法上根據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釋字第509號)。
炒房已經是夕陽產業
194319431943 wrote:
不用流血革命那麼麻煩 .

中華民國言論自由的憲法上根據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釋字第509號)。


所以你身為人民...你有講廢話的權力

旦不代表你講了廢話..大家就要認同你

你知道這之間的差異性嗎?
lawtaipei
lawtaipei 樓主

只有政府才會講廢話、幹話。

2021-07-21 13:52
194319431943

你覺得我講廢話 ? 可以把我黑名單 .

2021-07-21 20:04
lawtaipei wrote:
不能讓上一代的貪婪,...(恕刪)


這些都需要政府去落實,
你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從政來實現這些理想,
當然,很困難,比賺錢買房困難多了!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是賺錢買房了!
你可以試著做看看,總有人要去做,
既然有理想就去實現,不然就是網路練肖話了!
lawtaipei wrote:
購屋對多數人來說是一(恕刪)

喊著均衡發展又不肯去窮鄉僻壤,你不去出力要叫偏鄉怎麼發展?雙標嗎?
既然有志均衡發展就靠你們去發展,越多人去發展越沒有偏鄉問題,還可以抑制房價解決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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