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6058 wrote:想請問各位前輩,小弟...(恕刪) 這個我不知道是我眼睛不好還是我誤會了甚麼?剛剛看了一下其他人說的,很像都對這個事情誤會了甚麼?確實如果對方補簽條款是賣方不負瑕疵擔保,那這個買賣上就有點問題,可是補簽條款樓主說的是有註明日後漏水賣方願負瑕疵擔保阿那這樣我就不知道樓主的擔憂是甚麼?再來仲介說樓上已經有重新施作防水及泥作,你要樓上屋主提供施工證明是你的想法,問題是對方沒有這個義務提供你,所以樓上屋主拒絕仲介是很合理的。然後你想找樓上屋主要仲介提供電話,你知道一種叫做個人資料保護法嗎?樓上不願意給仲介,那你覺得仲介有辦法給你電話?我要是你,我補簽條款都寫了賣方負責我一定不會去管它,等漏水我就叫賣方來看,反正他要負責,如果我真的很擔心,那我會自己到樓上去問樓上屋主,打電話要幹嘛?真的神奇的仲介就會給你一隻假的樓上屋主號碼,讓你打去然後說都沒問題了。我是不知道樓主代書流程跑到甚麼地方,但就你說要自保還是證明甚麼的,補簽條款就是證明,對方都願意負責了怕甚麼?順便說個經驗,我比較常看到的是仲介跟買方說,房子某處有漏水屋主不修,但是屋主折價??萬給你,特別約定就說因買賣標的某處漏水屋主折讓房屋價款??萬,此後賣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像這樣的情形就是買賣後雙方就彼此不相往來,這樣是仲介最愛的情況,當然這也沒有錯,這是大家心甘情願,買的人願意買便宜自己負責處理就要認賭。
k0922836395 wrote:可是補簽條款樓主說的是有註明日後漏水賣方願負瑕疵擔保阿那這樣我就不知道樓主的擔憂是甚麼? 你有抓到重點嗎?重點在於原屋主和仲介事先就"有心"隱瞞漏水狀況.怕事後交易無效或退款, 所以"有心"簽增補條款.我相信很多買方看到"漏水", 就放棄而去找別間了.初心不佳, 有意挖洞.真的是不怕死後下地獄.
k0922836395 wrote:註明日後漏水賣方願負瑕疵擔保 屋主跟仲介黑心就不講了不動產交易本來就有賣方漏水瑕疵擔保(6m/5y)那個增補契約只是用來告訴你我這間屋子有漏水過而我現在告訴你了,你也沒該,嗯~大家開心重點在於沒有重新議價,簽前也無告知瑕疵而真不幸悲劇,屋主修繕過程一來一往的期間漏水造成的精神損失,都由屋主承擔若是屋主用拖字訣施加的精神壓力更麻煩哪個屋子沒有瑕疵重點是這個瑕疵有沒有提出能不能用折價方式讓雙方互相妥協樓主這情況就是遇到賣方已告知漏水,卻沒有折讓,簽訂本來就該有的增補契約賣方也沒辦法裝作不知道漏水這件事而簽訂因為他已經做了修繕這件事,樓主修繕時就會發現有被修繕過一次樓主唯一做錯的就是沒有重議而已
樓主是買到樓上漏下來。我則是賣過漏到樓下的房子。為了給小孩當新婚房,找了一間還算有些規模的公司重新裝潢。結果小孩不住,另外買。所以我就賣掉 (捨不得高檔裝潢租人)。新屋主入住後,打電話來說樓下抱怨漏水 (裝潢之前自住,並沒漏水)。我找出裝潢合約,還在保固期。找來裝潢公司和新屋主會商,裝潢公司把合約名字移轉給新屋主,並承諾弄到好,包含樓下的屋況。之後一切順暢,也沒再煩到我。
感謝各位的回覆,第一次買房經驗不足,(不過我覺得就算買過房可能也未必碰過這種狀況),因為看到增補契約當下,我也不知道都簽完了是否能夠重新談判,加上房子也看很久了,議價又談了好幾個小時,好不容易談成,真的很容易鬆懈下來,只能怪自己意志力不夠堅強,繳一堂學費,寫在這邊也給日後買房的板友當一個警惕。我想我的重點是在於,雖然簽了瑕疵擔保,但是由於漏水的是樓上,那賣方可能也只是負責出來跟樓上協調而已,萬一樓上之後不願意配合修理,之後該如何要求賣方負責? 雖然社區有管委會,但是還是不免讓人擔心。再來我想擔憂是必然的,畢竟對方有所隱瞞再先,我怎麼可能會信任對方?至於樓上沒有義務提供修繕證明這點我認同,我也沒有去刁難樓上(要電話當然也是仲介先打去詢問阿,為何想要樓上電話,當然也是我不信任賣方仲介,搞不好他根本就沒有跟樓上接洽過),但既然說已經修繕完成,而且說是整個挖開重補,若賣方能提供證明,除了能比較安心裝潢,日後也能減少很多紛爭,(例如之後該處又漏,對方可能會說之前已經修復過,這是我們裝潢或樓上後來別的原因又弄漏水的,但你提不出修繕證明,我怎麼知道你之前真的有修?) 就像板友說的精神損失,願意/義務修繕是一回事,但日後處理起來勞心又勞力,又是另一回事了。有人問說是哪間仲介,我就直說是黃色那間了,但我也要說,我覺得我這邊對到的仲介是不錯的,每間仲介公司都有好仲介跟壞仲介,不須以偏概全,但我想日後我會盡量避免這種仲介跨區購買,一是賣方仲介你不熟悉,再來你的仲介可能會不夠了解這個跨區物件,另一方面是在溝通上還要轉一手(我跟我的仲介提出要求,他再轉達給賣方仲介),真的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