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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屋延後交屋問題

怎麼想風險都還滿大的,因為根本不知道這6個月房子會發生甚麼事情
你朋友的建議對你來說還比較有保障
拖到六個月就再砍兩刀,繼續租房不是成本?
街道的景色 wrote:
目前還在下握階段因在(恕刪)


都已經要買房了
又不是預售屋
為什麼還要多付幾個月的房租?
一般簽完約
一個月內流程就可以跑完交屋了
如果以後有屋況的爭議時怎麼辦?
之前是12月買中古屋卡到過年
所以售後回租三個月到3月
賣方也因為時間充足.把房子打掃的乾淨
再加上全屋油漆也要些許時間
所以4月底正式入住

所以我覺得3~6個月都在可接受的範圍

重點在於人.不是時間
街道的景色 wrote:
我是想要的。延遲我也...(恕刪)

沒有問題,雙方合意即可,一成也沒問題,最好將另外一成及服務費的部分也往後押時間,在約定交屋時間前完成即可,不然房仲對收錢這件事會有點急,
我去年也是三月成交,八月才等原屋主安頓好才交屋。
謝謝各位拉

新手上路
聽到的都是各說各話
很難判定到底誰說的是對的


我會在思考一下做好評估的
街道的景色 wrote:
聽到的都是各說各話
很難判定到底誰說的是對的

有交易過房子的都知道您在想什麼的,在延後交屋的過程當中,買賣方都是各懷鬼胎的------
在下半年會有登錄實價2.0的制度,再加上疫情、通膨過度可能帶來的升息,或者因疫情延續,這一年半載也不會升息,因此房市可能持續往上噴或直接往下掉。
買家想的是,有沒有可能現在只付斡旋?可不可以交屋時再分別付10%+10%?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往下掉時只損失斡旋就好?如果房價往上噴,賣家突然不想賣的話,買家所繳付的履保帳戶有多少,賣家就要賠付多少。
賣家想的是即使房價往下掉,而買家毀約,希望能拿到前面的5~20%買家已匯履保帳戶的金錢,如果漲的話,至少也多住了幾個月。
但是這些情況在房仲那是不會讓它發生的,完成下斡成交後,該付的錢當週(或協商一個月內,看雙方協議)就會付清(約10%),第二筆也包含仲介服務費也要匯進去的,這個時間就是要在完成斡旋時合約上確認,但仲介會儘可能的提前,因為夜長夢多,所以不管怎樣,完成斡旋後的簽約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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