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謙卑(千碑) wrote:
名下沒三間房?抱歉不...(恕刪)
以錢交友,只能交到現實的朋友,所以進那種群組真的沒什麼好羨慕的。我們家以前也參加過這類的聚會,其實也很無聊。大家花錢觀念不一定一樣,最後也是玩不到一起。
我們退出很久以後,去年聽說原本的組頭因為老公生意失敗,搬家之後,再回來找她的姐妹淘,結果大家都冷冷的不怎麼理她,導致在臉書上發抱怨文⋯⋯
以錢交友,以色侍人,都是一樣的下場。
蔡謙卑(千碑) wrote:
第一,父母雙方至少有一方必須要是四大學士以上或中字輩以上碩士、或至少有待過上市上櫃的公司五年以上。
第二,至少有一方為醫生、律師、公務員。
第三,假如都沒有亮眼學經歷,家裡自己創業、持有不動產三間以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