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以爾 wrote:某房子在104年12月用1870萬的價格成交,但到了105年4月,另一筆無論是土地坪數、房子室內坪數及附屬建物坪數等條件完全相同,又在同一地段的房子(其實應該就是同一間房子了),那間房子卻用1750萬元成交(這筆跟聽到的買方成交價相符)。(恕刪) 一個房價是炒作出來的假價格.所以比較貴.一個是真實的交易價格.所以比較便宜.實價登錄造假炒高房價頻傳地價的實價登錄屢傳登載不實,買賣雙方常以地價高報方式烘抬、炒作地皮,過去抓到僅能行政裁罰,台南市每年查獲10餘件,台南市地政局警告,嘉義市5月底已有一件因登載不實,買賣雙方被判刑的全台首例,未來可供政府引用判例。https://ctee.com.tw/house/housinginvest/168961.html當然你會懷疑,炒作全台房地產需要極為龐大的資金當後盾,房地產業者錢根本不夠多,其實真正推動炒房的是政府!銀行無限制房數的低利放貸給房地產業者 , 使炒房不用太多本金就能貸款買到一堆房 , 就有錢來炒作全台灣的房地產!大賺人民血汗錢!
a1688756a1517 wrote:好處就是不用繳房地合(恕刪) 我有思考過這個問題,我的猜測如下:首先,房子是舊制課土增稅時代購買,在104年12月先做一筆1870萬的交易,此時政府課的是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則是用公告現值計算。105年4月出售,是用房地合一稅,出售1750萬,因為虧損,只須申報,但無須納稅。每年1月一般會調漲土地地價,也就是105年1月理論上地價會調漲,105年賣房子,104年到105年土地地價調漲的這部分,如果沒有104年那筆,這段是有土地增值稅的核課的;但104年賣掉後,到105年則是適用房地合一稅,所以104年到105年的土地增值部分就不用計稅了。我原本疑惑,才一年度這樣划算嗎?但一方面則賣方應該無法確定他會多久賣掉,二方面我查了當地地價後,發現那筆房子的坐落基地,103年到104年間公告現值調漲將近6000元,換算起來104年的公告現值比103年的多出近80萬元,原賣方應該是因為擔心104年到105年公告現值也大幅調漲,所以才這樣操作。當然,應該也有利用虛假的實價登錄資料把當地價格抬高的效果。會疑惑的原因,我基本上不認為在沒什麼大事情形下,會有人願意5個月期間虧120萬元賣房。另外是我有發現另一筆也是這樣操作,這筆的位置跟上筆距離大約1公里遠而已,他登錄109年9月賣房地1550萬元,但去年底房子貼出要出售,預售價大約定在1300-1400萬元間。我們知道賣方是某集團大人物,根本不缺錢,不會因為急售而願意貼錢賣。
可能性蠻多的所以實登有才說要揭露到門牌因為以前的實登 就算同地段同坪數 只要不是精細到門牌光三角窗跟隔壁的就差不只120萬大樓的話 差一個車位也不只120萬不同樓層 差個120萬也不為過或是空屋跟樣品屋 差120萬也不為過如果是確定是同一間 5個月要賠售120萬的情況就真的比較少見但也並非不可能 人在缺錢的時候 急賣也是有的或是剛買完那棟大樓 突然就變兇宅 價格短期內就急降了 (現實真的有案例上過新聞)
其實有可能真的是你想太多了說不定他就只是個盤子~買了一個盤子價 又賣了一個盤子價別說不可能~~我身邊有兩個案例之前不是有個新聞說老先生(老太太?)買房之後請朋友幫忙查才發現買得比實價登錄貴很多覺得房仲騙他你要是預設大家都很精明,很多事會無法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