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不管是1.0也好還是2.0也好還是3.0其實只要買賣之間沒有賺到1毛錢就沒有稅金的問題了..這真的是瞄準炒短線的夭壽投資客來的..自住客即使買賣中有賺到些許的金額..如果是小屋換大屋也可以申請重購..然後也可以退稅..所以如果不是炒短線這倒是沒有這個困擾
Ocean's 8 wrote:取得時間的計算回溯到2016年,大家覺得這樣是合理的嗎?還是有其他更適合的起始日期呢? 應是那個回溯到2016年沒錯,但是公告執行起算日更重要,如果是7月1日公告實施。那從現在起到6月30日可適用舊法,那就...趕快處理。
這個對換屋租超不公平,要換還要被課一次重稅你既然肯定要課,那麼政府就要保證之後換房成本會變低例如你之前看的大約都800萬,新稅制之後會變成750萬那麼對換屋族來說就是公平並且良性的,政府敢掛保證嗎?如果不敢保證800萬會降低成750萬,市場則會一樣維持800萬的水準這個時候你政府課這種稅是間接再次拉高房價!!因為換房的人不會白白莫名被課重稅一定會加價賣對建商而言,中古屋價是他們絕對的參考價中古屋價不降,新成屋不可能降!!所以再次拉高房價是肯定的!!政府這次這決定不知道是不是選舉贏太多,票嫌太多我周遭以及我,因為主權問題政治傾向是偏綠的但是這次這決策我則相當失望!!想想下次換藍營來執政或許會更好不然沒有競爭沒有進步!!最後等著瞧吧,房價肯定只會再創新高短期修正只是暫時的!
matthew26 wrote:這個對換屋租超不公平,要換還要被課一次重稅這個時候你政府課這種稅是間接再次拉高房價!!因為換房的人不會白白莫名被課重稅一定會加價賣...(恕刪) 你說換屋族,又說加價賣?照你的說法,如果你是賣舊房,換新房的換屋族,那加價賣不好嗎?
這哪叫回溯既往 會這樣講表示不懂法律房地合一稅2016年是新法上路 所以2016年開始新買賣的不動產全部適用現在是調整稅率內容 所以未來這些適用房地合一稅的不動產 課稅的標準當然是房子出售當下的法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