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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私自刊登我的房子在售屋網

既然樓主未跟對方簽約,自然是對方好心幫你廣告協助成交,未來成交後,既無契約也無委託,自然一毛錢的仲介費也不用付,這樣不好嗎? 還是我的認知有誤?
ultralee wrote:
既然樓主未跟對方簽約...(恕刪)

沒有委託及簽合約代表屋主沒有要賣
cyc209 wrote:
沒有委託及簽合約代表(恕刪)


應該有問過吧⋯⋯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最近我家也被房仲纏上
老家有都更問題
信箱常有問候信件或小禮物
還不是郵差用寄的 恐怖😑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法客 wrote:
應該有問過吧⋯⋯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最近我家也被房仲纏上
老家有都更問題
信箱常有問候信件或小禮物
還不是郵差用寄的 恐怖😑


有啥恐怖的....
問候信件都是整批的,也就是除了你之外,
左右鄰居,整棟大樓,甚至整個社區都會收到,
要這樣發,當然是自己發比較快,也比較經濟。
ultralee wrote:
既然樓主未跟對方簽約(恕刪)


換個名稱就有感了

已婚女兒被婚仲幫廣告協助賀成婚
cyc209 wrote:
本人未跟任何房仲簽訂(恕刪)


這篇文章你看看

這應該算是--> 私接業務

首先先看看這個廣告 有沒有以公司名義刊登

理論上你沒有委託 該公司應該就無法發布你的廣告

如果沒有委託公司 那就是個人私接業務 可以開罰

簡單來說你就自己去找台北市政府檢舉 由政府來認定是否合法
該店店長及承業務來電約見面道歉兼討論賠償事宜,因物件標示已成交我反向要求2或4%的"成交服務費"如協調不成至少送公會裁定,聽某仲介說可能會罰到30萬及撤銷登入處罰
瓜張
cyc209 wrote:
該店店長及承業務來電(恕刪)

卡位關注後續

希望不會有不明“黑”衣人士的情況出現

會驚某?
bgg945 wrote:
卡位關注後續希望不會...(恕刪)

正常生活就好剛他什麼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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