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那被征收90%的屋主,我會拒繳或著找立委集結抗議,把事情鬧大!不為其他,就把居住正義搬出來就對了!會是釘子戶9成9都是兩種人,一種是真貧戶,只有這間房沒有錢!都更要住那?就算都更後住新房也繳不起管理費,和稅金!另一種站大多數,貪心的人!一毛不出還要一坪換 N坪,那個建商願意賠錢蓋!
首先要政府有明確的態度(這點是最重要也最困難的)務實面需做到清查房屋使用目的第二棟以上持有房屋課以高稅以及第二棟持有房屋變賣獲利所得課以高稅再來就是贈與和遺產稅(這沒課就是漏洞)先減少個人多房持有的情形和漏報房租逃漏稅的問題(可鼓勵房東15000以下不課稅)以上都做到就不太需要土增稅,反正你賣或是持有兩棟總是課得到稅金最後很重要的一點,屋主必須要有維護房屋外牆與房屋水電瓦斯安檢的保養責任臺灣房子破破爛爛就是因為屋主總想著脫手,外觀都沒在顧不像國外每五年十年必須檢修一次除了維護市容也能大大提升房屋安全諸如房屋違建電線走火等悲劇看得夠多了吧想不透為什麼還不全國強制執行安全檢查?房價合理化方法很多種,但不外乎就是政府態度所以你現在看到房價不合理不用懷疑都是政府不管事放縱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