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057056 wrote:
我舊家在北市信義區虎(恕刪)
看了下條件,這條件還不錯,四樓公寓換回室內面積還有24坪,
你們的都更範圍應該不小,才有可能用容積獎勵約1.4倍來算,
基本上可以同意了,有幾乎一坪換一坪的都更怎麼算都賺,
成功蓋起來才是最好的,其他的條件只要符合行情都是小利,
建議住戶不用在小利上糾結太多!
但"扣掉公設還有陽台空間"有24坪多,
這個要問清楚,不太可能以扣掉公設+陽台空間來算,
大多都是扣掉公設而已,
如果真的是有扣掉陽台,要在之後的合建契約上白字黑字寫清楚,
一樓每個月3萬房租補貼,樓上一個月2萬補貼這個算不錯的,
但要注意的是,
建商給的任何補貼都算是收入,每年也是要報所得稅的,
如有申報政府的各項補助的要注意,
一不小心就會變成收入超過標準,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或申請的資格喔!
但以自身的經驗,房租補貼是以當地每坪的租金來去計算,
例每坪租金當地大概是1000的話,用房子的坪數去算會比較划算且公平!
祝福樓主可以都更順利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