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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室

永遠只是永遠 wrote:
每塊土地都有所謂的容積率與建蔽率所謂的容積率指的是可以蓋幾坪的房子

建蔽率指可以蓋多滿 要留多少的空地以100坪的土地而言如果容積率是240%建蔽率70%也就是說房子單層面積可以蓋70坪 共可以蓋三層樓又30坪

但這只是室內面積唷 公設與附屬建物是不含在內的建商為了增加可以賣錢的坪數

所以房子一定會有公設與附屬建物

公設指 :

公共設施 圖書館 健身房之類的
房子前面的梯間 電梯 水塔等等
都算

附屬建物:

陽台 雨遮 以及(機房)

因附屬建物及公設這兩項都不算在容積率內所以原本可以蓋三樓半的面積可以變成五樓 甚至更多層樓 可以再多賣一些錢

等房子蓋好 使用執照拿到了 你室內所謂的機房自然就回消失了

所以總而言之一句話 建商只是再搞錢 多一點面積可以賣錢罷了


等於你花了合法的錢

買入了間不合法的房子=-=
就是把15%免計入容積的機電空間塞進去
黑羽斷翼 wrote:
等於你花了合法的錢買(恕刪)

沒錯

台灣大概沒多少房子
是真正的合法
這就是台灣建商和地主厲害的地方,連政務官都明著說不打房,不課囤屋稅⋯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的容積率可以移轉和買賣,還有特殊的虛坪制。

不得不說台灣真的是炒房的天堂⋯




blockquote>永遠只是永遠 wrote:

沒錯

台灣大概沒...(恕刪)
aqra wrote:
想請問 目前是購買預(恕刪)


這種房子我是不會買的

台灣合法房子多的是

何必要挑這間

建商拍拍屁股 賺錢倒閉跑路了

後面消防檢查啊 罰款啊 都要住戶承擔 何必呢?

真要轉售時也是問題一堆 搞不好還會被新屋主告上法院

難道到時要跟法官說是默許建商的?
porsche run wrote:
為了閃消防法規(恕刪)

aqra wrote:
那對我們買房有影響嗎...(恕刪)

檢查過就還給你了!
廚房有使用明火,就要做防火區塊。
檢查過就還給你了嗎?
買到新房的廚房門可耐火、隔離火一小時嗎?
建商還給你的廚房,真正合乎法規的嗎?

Charles Laih wrote:
檢查過就還給你了!(恕刪)
Wasabia wrote:
就是把15%免計入容(恕刪)

應該是機電空間不超過當層樓地板面積10%。譬如:消防法規曾規範超高大樓需設置中繼水箱及中繼機房...


ref:https://www.cpami.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E8%A7%A3%E9%87%8B%E5%87%BD%E5%BD%99%E7%B7%A8-1/159-%E5%BB%BA%E7%AF%89%E7%AE%A1%E7%90%86%E7%AF%87-2/31597-2018-10-08%2002-38-39.html
一、復台中縣政府92年4月7日府工建字第0920088923號函及雲林縣政府92年6月16日九二府工建字第9214500356號函。

二、本部92年3月20日修正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機電設備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所使用空間,得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但機電設備空間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面積之和,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規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該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有關上開規定之機電設備空間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留設方式,經本部,營建署召會研商,獲致結論如次:

(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得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之「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應位於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且不得約定專用。
(二)同款規定得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之「機電設備空間」,如設於地面以上各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層「機電設備空間」面積之和應小於當層居室樓地板面積之十分之一;除淨寬度在二公尺以下者外,應位於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且不得約定專用。但建築物有設置「機電設備空間」之特殊需求,於建築圖說明確標示設備項目及位置,由相關專業工業技師簽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核定者,不在此限。

2.「機電設備空間」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分間牆、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當層樓地板區劃分隔。
你把付建商的期款,新台幣改成印尼盾,
然後跟建商說,該給你的我都會給你。

廚房吃容積,機械室不吃容積,還有共用本質,你說有沒有差。
JIN DER LAND OFFICE
就是把一部分的公設(機械室),圍起來變成你家的厨房,應該是每戶都這樣。
這種投機的建商 ,我是不會考慮的。

我也看過把一部分的電梯梯廳變成室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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