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開223 wrote:租屋車子的錢都是老公(恕刪) 我看成 【30K小資女月存1萬 835歲時買了2房,沒有很難!】不過月薪3萬35歲了應該選擇了房子就沒辦法選擇生孩子了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選房不選人的案例不是嗎所以你看很多人是寧願要房子也不要孩子的,但卻希望老的時候,國家、社會有很多【別人生的孩子】來繳稅金供養自己你覺得這個【龐式騙局】、【資金盤】,未來沒有老鼠的【直銷模式】能維持多久低薪+房價負擔也大也不是光印鈔票就能解決的,就拖者吧!!王建民母校不是要倒,教育部還挺好笑的,那個不准倒就不算倒歐,怎樣!
您好幽默唷~欣賞!!屁爸 wrote:這篇應該由老公寫:如(恕刪) 您突破了!!球給志傑012 wrote:老公從付房租便付房貸...(恕刪) 哈哈~到底誰可以買給我啦~太有福份了~hydrogen1104 wrote:哈哈,記者想帶什麼風...(恕刪) 雖然是這麼說也沒錯,但...我給的孝親費通常都不會再出現了...球給志傑012 wrote:其實嚴格來說頭期款算...(恕刪) 不要這樣,我又重新看了一次...kinining wrote:厲害厲害,每個人想要...(恕刪)
凱開223 wrote:租屋的房錢和車子由老公負擔,等於可存下1萬8千元 三萬出頭存一萬八花一萬二 一萬二裡面還要五千到一萬二給家人孝親費那不就女方除了吃飯搭公車以外的錢都是老公出的?三萬存一萬八 騙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