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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當房東

通常不問續簽

新約簽約時,會跟房客說一年約到之後再說,觀察個一年

如果這個房客沒有太大的問題,或麻煩,交租也正常

通常就不會多問了,但會告知房客,如要搬家不租了,請至少提前一個月告知

這時候就會去開591招租並標示何時可入住

有的房客真的不錯,這期間還可以幫忙我帶看屋

曾經遇到一位租客,口頭說定臨走前也付了2000的訂金

我就打發了後面要約看的租客,沒兩天他說他前房東不願意提前結束約,

雖然他已住了三年,剩兩個月也不給方便,只好認賠2000訂金

我是覺得大家好聚好散,總不可能每個租客都剛好約到,剛好找到滿意的新住所

有點緩衝時間,對房東與房客都是好的

所以如果房客不錯,就這樣雙方保持默契就繼續下去了
tany3472 wrote:
有沒有遇到什麼問題?如果沒問題那我們就續簽一年....


我們房租是用匯款的,也是用通訊軟體聯絡。
在收款的隔日就傳Line給他問續約意願,但他遲遲未決定。
該如何委婉的再次詢問?

是直接問他:考慮的如何了?
wickwillie wrote:
我們房租是用匯款的,(恕刪)


直接問他要不要續約,
如果不要就約時間退租點交,

千萬不可沒租約續租,
有爭議時會很麻煩。
wickwillie wrote:
我們房租是用匯款的,也是用通訊軟體聯絡。


+1用匯的LINE聯絡,一年一簽
建議到約前2個月,可以先問有沒有意願續租? 平時有互相,通常會續簽,搬家也是一個費用,拖到最後一個月才詢問有點慢,雙方都有時間壓力,自然不好談。
壓個日期給他 比如租約到期前一個月確認

沒要續租也可以開始找下一個房客

我自己是簽兩年約 壓兩個月前通知
古嘎 wrote:
膽子有夠大喔~不定期...(恕刪)

不定期約不用怕。
房東只要是自用或重建為理由,就可以要求收回房屋。
定期約沒有公證,遇到惡房客還是要經由訴訟。
古嘎 wrote:
膽子有夠大喔~不定期(恕刪)

猛點頭.
holyjason wrote:
壓個日期給他 比如(恕刪)

我的情形是房客隔年願意續租後,

再簽一次約,之後的話,就用不定期

契約來處理了.2年的觀察期都沒法

看出房客真面目,那也沒辦法.
aoc987 wrote:
不定期約不用怕。房東(恕刪)

不定期約最好是當你確定房客沒問題,

時間是你最好的工具.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
不定期約最好是當你確...(恕刪)


房客如果有問題,未經公證的定期約也沒有用,民事糾紛警察局不會幫你趕人,還是要到法院提起訴訟。
租約有公證則不需提告,可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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