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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下跌第三十四問:合理的公設比應該多少?

永遠只是永遠 wrote:
早期的建築物基本上公...(恕刪)


謝謝詳盡的說明

公設比與實坪計價是一體二面
採用實坪計價的世界各他們的房子也有公設
對於安全設施也有一定規範
不會讓住戶吊掛上下樓或火災逃生無門
但為何只有台灣島需要全數強制列在計價權狀,然後不斷的擠壓實際的居住空間?
第一就是台灣對房地產認定是個金融工具,沒人希望自有房屋價值縮水,若公設不計價對現有屋主來說就是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第二就是政商合作有恃無恐,公設越高建商賺越多,一樣的室內空間需要買到更大的坪數,整個賺的油洗洗!建商會把嘴中的肥肉吐出來嗎?做夢!敢發聲的民意代表,不但拿不到獻金,還會被施壓,所以這個合作案只好越來越深越搞越大!
第三就是前述所提台灣不像新加坡之類的國際化,又是四面環海的小島,房地產基本上是島內經濟,所以法規與世隔絕根本沒差!
一個國家有好幾種種不同的丈量/計價方式,
也算是奇蹟了吧!

總結就是這種惡劣的環境,消費者權益越來越糟,就算良心建商也可以二手一攤告訴你我只是遵守政府法令,公設就算破40%也不是我的問題,只能請你吞下去了!

補充一點,公設高昂也是造成都更緩慢的兇手,住30坪老公寓可能要換到50坪大樓才有原本的居住空間,但新屋多出來20坪公設的價格可能就快要可以再買一間老公寓了,若非迫切的必要性,你會掏錢出來嗎?這也是為何仍有數百萬戶寧願在快變古蹟的老公寓,也不都更或換大樓的原因,原因很簡單就是高貴的公設讓人換不起!
強尼0620 wrote:


謝謝詳盡的說明
...(恕刪)


台灣「法規」本來就是實坪制了。

不相信你去翻一下自己的建物所有權狀,上頭只記載主建物跟附屬建物(雨遮陽台,最新規定雨遮也不登記了)面積,共用部分只記載共有面積持份比率

至於交易,市面上的每坪售價換算是約定俗成的結果,並不是法規要求,任何人都可以換算成主建物單位價格;另外公設只有計算建築物內面積,露天中庭花園這些沒有算作公設之中,主要是建蔽率規定下地面遺留未蓋的空間

一塊地可以蓋多少主建物由土地分區規定的容積率決定,怎麼蓋由建蔽率決定,法定容積率加上一些容積獎勵措施(如都更獎勵)後決定了這塊地可以蓋多少主建物,再加上免記容積的逃生梯空間等等,最後會規劃成為建築物面積,再區分停車位持分的面積跟一般住宅銷售面積

法規上沒有公設比這個東西,一樣是交易實務上自己推算的,很多東西你研究一下不動產登記內容跟自己的建物權狀就可以了解。所以買房時一定要叫賣方把建物的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跟共有持份面積這些詳列給您
房市背哥 wrote:
好像不同社區,車位顯示的坪數有極大落差,
這件事是否有貓膩?

法定車位(簡稱法車)與獎勵車位(簡稱獎車)的產權有附著在主建物上的不同。
因為法車的車位是屬於法規依據樓地板面積所留設的公共設施,所以為公設(但可約定專用)須附加於主建物裡。
所以法車如不約定專用,就變成社區住戶抽籤或是乾脆外租由全體住戶受益的做法。
另外法車常見以車位面積計算作為約定專用的公設產權,又車道變成全體住戶持分的公設產權。通常是把車道做為防空避難室的原因。而這項公設(防空避難室)在過去常見以停車空間併設的設計。
mssunday wrote:


台灣「法規」本來...(恕刪)


至於交易,市面上的每坪售價換算是約定俗成的結果,並不是法規要求,任何人都可以換算成主建物單位價格

有個問題
為何交易就無法立法規範而要約定成俗?

我的看法就是良莠不齊的公設與佔比方式
無法拿出來被檢驗,只能混水摸魚⋯
強尼0620 wrote:
至於交易,市面上的每(恕刪)


在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只有幾個數字重要,
買賣『總價』
建物登記面積與約定專用範圍(主要就是車位)
共有持份比率

沒有發現到嗎,裡頭根本沒有所謂單坪價格
房市背哥 wrote:
好像不同社區,車位顯示的坪數有極大落差,
這件事是否有貓膩?
對於不買車位的住戶,車道也是被灌入公設比嗎?(恕刪)


很容易看,
車位坪數在9-11坪的,車道沒有灌入公設,
車位坪數在4-6坪的,車道灌入公設。

一般車位,不含車道就 250cmX600cm = 4.515坪。
看你把住的地方當作什機。
只有睡覺...那就最好極低公設,公寓佳。
偶而會用到一些器材,就二五以下。
有小孩老人,再稍高一點,有安全的地方散步和跑跑很重要。
近五十那種,嗯嗯嗯,享受生活不在乎錢,所有附加的人或設備都超質。
說官商勾結這說法有點過頭
當初要不是失火逃生不及事件發生
才有後來的雙逃生梯
必要公設自然提高

也不想想一堆人品質有夠差
走廊梯間一直放置私人物品、鞋櫃、鞋子、腳踏車之類的
造成逃生動線受阻
以前只有一個逃生梯
常看到逃生門口放置一堆物品

沒事的時候只會批評建商蓋一些設施嫌東嫌西
出事的時候只會怪政府沒做好保護措施

魚跟熊掌本來就不能兼得
現在民意與政府重視居家安全
必要設施自然就會提高

反倒是游泳池這維護成本高使用率極低的設施
我真認為這設施可以刪去比較妥當些
房市背哥 wrote:
中庭或花園是沒有加蓋...(恕刪)


都列入

舉凡計入容積或是不計入容積的,建商都拆分來賣。

最普遍的例子「車位」
法定的車位是2.5米*6米換算下來是4.5坪,但是我相信根本沒有人買到這樣的車位面積,都是最少10~12坪,這時候他們會解釋因為包含「車道」,另外在大公設計算的時候,機電空間、樓梯、電梯、電梯等候區、露台、屋突、電梯機房、車道都會再算一次,有沒有看到我特地標示的,沒錯就是算兩次,在買屋的時候叫銷售點出來位置,他們是點不出來的(因為沒有學過相關法規)。
再來就是戶外的「過樑」也都是灌水的地方,當然會有人說那是「結構體」但是利用過樑當作「雨遮」來賣一樣可以算兩次。

合理的公設比是可以做到15~20%以內的。
普羅大眾能接受的公設比就是合理的公設比
機會,就像老二一樣,緊握就會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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