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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低收入戶的新年願望★期待貴人相助!

CalvinHuang1980 wrote:
當事人A是為單親媽媽(恕刪)


低收入戶去外縣市租比較實際

等一下一定有奇葩說低收入戶不能住台北市?

台北市的有錢人需低收入戶者服務這類傻話

台北市房價全台最高,別說租房子,其它各類消費也高啊!

既是低收入戶為何住台北市?

跟政府申請租屋補貼,那政府付出的補貼向誰拿回?

用膝蓋想也知道
加入包租代管!房東與房客租稅相關皆有補助減免
房租太貴,真的可以考慮離開北部。沒本事硬留在台北真的是自討苦吃。
找看看有沒有其他補助?
聽過有人離婚,就為了申請單親媽媽補助,其實還是住在一起的...
八成房東都沒在繳稅的啦

看這樓就知道 把所有成本歸類房客

一旦申請一定趕房客

符合資格就是可以申請根本不用房東同意

但只不過每年搬家一次而已
地價、房屋稅保證會變成非自用

所得稅不會管
CalvinHuang1980 wrote:
當事人A是為單親媽媽...(恕刪)


只有10樓回答對而已
房東沒什麼加到稅,還會減稅

還有人說18500很貴
18500申請補貼11000=7500
也打趴市面上的租金房貸了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找合法申報的房東
不合法就不要租,使用租金補貼
租起來比公宅還要便宜

7500就住台北市大3房甚至大4房
為何還要去住其它縣市

找合法房東才是正確的房
不是每個房東都不合法
合法的房東不一定會加價
補助款不一定要全拿,或許也是一種方式。先解決眼前的難題,再尋找其他解決的方法。
找房東喬吧
漲一點房租換租金補貼
應該還是有賺
基本上 這問題是無解的

政府推這制度 說穿了就是加房東稅 所以很難讓你可以申請輔助 又可以逃稅....

就以上面有些人提到的公益出租人為例吧

先不提申請繁瑣 資格容易被取消等問題

公益出租人的稅務好處,更是滿滿問題
1.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房東本來就是自用1.2%
2.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現在房租很少低於1萬的,等於硬要加稅
3.地價稅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房東本來就是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
所以這樣整理下來 那個房東會笨到去當公益出租人?等於是硬加第2點的稅

當然如果樓主找找看職業房東或是願意繳稅的房東也是有
但成本一定是轉嫁到租客身上
目前的政策就是無解 除非政府改變心態 不然在稅基的基礎上很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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