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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成數若不夠。仲介會退款嗎

買賣雙方都需按合約走,買方除非約定有加上一條若貸款不足多少,合約自動取消,那麼除非賣方願意自動取消,而且仲介願意放棄仲介費,不然很難無損失。
買房除非自己資金很有把握,建議都跟仲介從斡旋開始就先加上這一條。
modav24 wrote:
請教一下若跟仲介買房...(恕刪)
買方貸款成數不足當然是買方的責任
仲介又不是徵信社, 更不是聯合徵信中心的人員, 他怎麼會知道買方信用有沒有問題? 貸款三間房? 又或者有車貸又有信貸?

正常人自己的所得有多少能力可以貸多少錢? 買多少錢的房子
自己可以先去問銀行

跟仲介有甚麼關係?
modav24 wrote:
買方一直想以簽約上的金額下去買。而且他也一直覺得銀行會貸八成。他有誠意買。很想買

無耐是銀行只願貸5成(銀行算第三者。它有它自己主觀判斷意志)這點買方完全無法控制

最後買賣沒成 卻是買方單方的責任。我覺得怪怪的。 那為何不能說成是仲介能力不足。無法替買方在銀行那邊貸到8成。以至買賣交易不成。是仲介沒盡到他應盡義務
我這樣講對嗎?


有趣!
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哈
其實買房過程包括兩階段。一是斡旋。 需斡旋金
把雙方合意價格敲定

二是簽約貸款買房。若一敲定。斡旋金轉簽約金ok嗎。可在此之前先和銀行可貸成數嗎

先澄清一下。 先決條件買方當然有還款能力買房。 但這最大問題是。銀行的認知和買方不同

實務上舉例。 買方月收10萬。但入帳剩8萬。原因已扣勞健保。 自撥退休金等 銀行覺的你只月收八萬而已。其實買方私下還是包租公








leoliou wrote:

這段看得有點霧煞煞...(恕刪)
對。有加注較好

blockquote


>swabber wrote:
買賣雙方都需按合約走...(恕刪)
這個選項相對單純

如果在合約上, 沒有先把貨款成數 和 一旦貨款無法通過時, 交易取消的協議註記, 明文下來

那則變成單方的毀約問題,

也就是, 買方的經濟能力不夠, 造成的片面毀約賠償.
這問題真的很簡單,就是買方的問題,除非合約上有敘明,不然只要不牴觸法律的情形下,任何自以為是的論述都抵不過證據(如合約)的效力,法官絕對是依證據來判定;買家只能跟賣家協調,看是否能各退一步了。
1.就是買方的問題 毀約 罰錢!
2.不可以. 除非合約 有先加特別條款!
3.他是買第三間房? 可以拿前面的 去貸款 湊足餘額!
一定要在合約上加註

貸款不達8成,合約取消

我當初為了加這一條,房仲超不爽的,

一直懷疑我是不是信用不好,為什麼這麼怕貸款不過(我買14年屋)

而且貸款成數不是用你買多少金額去核,是銀行認為你這間房子值多少錢的八成

一不小心的話,真的會虧斡旋金
其實這實務上常遇到

比如夜市攤販。雖然日進斗金。但在銀行認定上他是無收入的。因沒扣繳憑單

或是特舒行業。 他收入支出皆現金。銀行認定上
無收入

那這些人怎買房呢?






blockquote>modav24 wrote:
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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