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islin wrote:
房客欠房租又髒亂吵鬧(恕刪)
最建議的方式適用存證信函坑死對方,
前提是你要會玩這套....
其他的部分,
民法還好處理,
要是一個不小心碰到刑法才麻煩...
(我不想幫人鑽漏洞,細節部分你自己去找相關"案例"。)
所以不建議直接賭氣處理。
要我的話,
存證信函搞完後一個月後就可以讓對方爽到懷疑人生,
這部分你可以去請教你現實中,
會玩法的人。
(這類人通常也很懶的理事,不然存證信函的處理方式很多小技巧。)
denislin wrote:
結果: 是出乎意料之(恕刪)
這種人我很會處理,
現實中有處理過類似這種人的前例,
只不過處理方式太過粗暴簡單,
導致我家人怕我太過"殘酷",
之後有類似的糾紛都趕快處理掉....
(畢竟我有不少人脈是家人不知道的,真的有人這麼皮,我不介意法(白)/私(黑)同時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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